警聲

處長盧偉聰於九月十六日向警隊全體人員發出公告,表示:「過去的一個周末,我們再次經歷了數場違法和暴力的示威。其實回想這一百天,可能是我們在警察生涯中最難忘的一段日子,而這一百天亦將會在警隊歷史上留下不能磨滅的印記。」


「自六月九日起,由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示威活動,暴力程度不斷升級。不少激進示威者的行為罔顧公共安全及秩序,他們侮辱國旗和國徽、堵塞道路、毀壞公共及私人財物、肆意縱火、毆打市民、衝擊立法會大樓、破壞鐵路系統和癱瘓機場。他們更作出針對警隊的行為,包括蓄意阻攔人員執行職務、包圍警察總部及多區警署、滋擾警察宿舍居民、在網絡上披露同事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和襲擊當值警務人員及休班同事。這種種令人髮指的行為正嚴重衝擊香港的法治,破壞社會秩序及安寧。」


「我深深體會到同事在這行動期間一直面對極大的危險以及承受巨大壓力,大家會因長時間工作未能照顧家庭而感到沮喪,因要付出無盡的體力而感到疲累,因執行職務期間被無理謾罵而感到無奈,因無理指控及惡意中傷而感到委屈,甚至為家人的安全和情緒而感到擔憂。但我希望你們知道,你們在這艱難的道路上從不孤單。我和警隊管理層會繼續在各方面採取一切可行措施,例如在行動策略上或後勤支援中,全力與大家一起並肩完成任務。同時亦會照顧同事的福利及家庭需要,力求讓大家能夠在無後顧之憂的環境下履行職務。」


「我對警隊每一位成員包括正規、輔警及文職同事,在這極度艱難的時刻,仍然展現高度專業、堅守崗位及勇敢地面對各種危險,謹此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及由衷的感謝。我亦祝願各受傷同事早日康復。」


「香港警察是香港最主要的執法部隊,我們是守護香港的第一道防線,亦是最後的一道防線。不論情況怎樣,我都會和大家一同努力奮戰,恢復社會秩序,令香港重回正軌,使全港市民能夠繼續在我們的家安居樂業。」


「最後,我借用行動初期由一名同事改編的一闋歌詞來作總結:


同僚 勿氣餒 守本份


頂得起這個重任


堅守 深信 這關定能過


彼此豁達一生


振作上下一心


同行一心,遇難愈強,讓我們一起加油!」


 

《警聲》編輯委員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主席) 余鎧均
警察公共關係科首席新聞主任(宣傳及刊物) 黃惠虹
東九龍總區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 黃璐兒
新界南總區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 莊金印
水警總區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 黎惠賢
人事部總督察 梁伯豪
警察學院總督察 鄭善華
刑事總部高級督察 張楚健
行政主任(文職人員關係) 伍愷婷

 

編輯部

編輯: 梁慧欣(2860-6171)
記者: 蔡尚渟(2860-6172)
何淑嫻(2860-6173)
攝影: 林志軒(2860-6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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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5期截稿日期: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下午六時前)
第1146期截稿日期: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下午六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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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警察公共關係科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