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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警聲

職員關係 2866-7519
儲蓄互助社知多少(二)


社員對於借貸方面的權利及義務

任何社員皆可申請貸款作實際用途,例如支付醫療費、入息稅、教育費、出外旅遊、購買房屋、傢電、自用車輛、搬屋、裝修房屋、天災損失、家庭變故等。貸款利率由董事會訂定,但月息不會超過該月未償還款項的百份之一。

所有申請由貸款委員會審核及決定。貸款委員會將根據由董事會所訂定及不時檢討的貸款政策,決定每宗貸款的金額。目前儲蓄互助社最高免擔保貸款額為港幣五萬元加其儲蓄結餘。另外,如購買樓宇(包括償還部分按揭借貸)、繳付稅項、入住私家醫院、子女外國教育費用、天災損失、結婚費及治喪費等七項理由,可申請不超過十二萬元的特別貸款,但必須呈交有關文件「副本」以茲證明,以該社員儲蓄結餘的五倍或月薪的六倍為準,按兩者較少而批出。

貸款委員根據以下六項原則審查貸款申請:

1.用途是否適當;

2.貸款人的以往借貸紀錄及儲蓄習慣是否良好;

3.貸款金額及還款期是否符合董事會的政策;

4.貸款人的還款能力(貸款人的收入減去日常需要開支後,餘額是否足以還款);

5.儲蓄互助社的財力;

6.借貸的款額是否需要其他社員的股份作為擔保等。

貸款按月分期償還,還款期限可由借款人與貸款委員會雙方議定,但最長還款期為廿五個月(九萬或以上的貸款額最長還款期為三十個月)。借款人採用銀行自動轉賬方式還款,每月償還的本息額以平均數值計算。借款人如有任何申訴,可以書面向監察委員會提出。

參加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

根據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的社章,所有現役警務人員及隸屬警務處的文職人員均可參加為社員,社員不分職級,一律平等。

凡願意加入儲蓄互助社的同事,必須先參加入社講座,了解儲蓄互助社的意義後,方可辦理申請入社手續。入社講座於每月第一個星期六(如當天是公眾假期,座談會便會順延至下一個星期六)上午十時在警察體育遊樂會會議室舉行,歡迎各位同事參加。

申請人須填寫入社申請表(表格八)及轉移個人資料同意書,經董事會通過後才可成為社員。同時申請人必需繳交港幣二十元,其中一元為入社費,而其餘十九元則為儲蓄,經董事會批准入社後,其社員資格才算有效。

申請人一旦獲批准成為社員,並且成功從銀行自動轉賬方式儲蓄,儲蓄互助社將會寄出該社員的社員證,以便享受社員證優惠及參與儲蓄互助社的活動。

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辦事處地址為旺角洗衣街二二九號永光花園一字樓(電話:2399-7878、查數易:2399-0500、傳真:2399-7833、網址:http://www.hkpcu.org、電子郵箱:info@hkpcu.org)

另訊:警察評議會於七月十二日舉行會議的記錄已經上載警察內聯網「報告及資料/會議記錄/警隊層面的會議」。會議討論的事項如下:

P3/1996 公務員的房屋政策

P2/1999 公務員體制改革

P4/1999 向按附有酬金條款獲繼續聘用的在職人員發放酬金

P2/2000 向領取住所津貼的人員提供宿舍

P9/2000 警務人員的工作時數

P10/2000 向遭警隊以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17(1)(a)條停職的人員扣減薪金

P11/2000 在浩園永久土葬

P3/2001 退休公務員的醫療及牙科福利

P4/2001 居所資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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