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報個人資料的變更

0 張相片


所有已參加「為援助已故初級警務人員配偶及遺屬而設的自願供款中央基金」,或「香港警務處主任級及文職人員家庭保障基金」計劃的成員請留意,為你和你的家人福祉著想,個人資料(包括基金受惠人資料)如有變更,請盡快報回有關基金會的秘書處。延遲呈報或沒有呈報有關資料,會令處理申領利益時,增加困難,阻延甚或引致申領無效。

「個人資料更改通知書」可於「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支援課」網頁下載,填妥後請寄回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三十八樓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轉交中央基金或家庭保障基金秘書處,或傳真至2200-4334收。

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2860-3242查詢。


<<返回新聞>> <<返回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