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部门(财务、政务及策划处)
政务部
辖下有两个科︰
人事及总务科
负责有关警队文职人员的行政事宜,包括委任、晋升、员工评核及服务条件。该科为文职人员举办及统筹一些有关人力资源管理、资讯科技及其他工作有关的训练课程;亦负责通过警察告示栏分发总部通令及通过警察电子邮件系统分发由政府总部发出的电子版通告;更负责管理警队博物馆。
编制及文职人员关系科
负责处理警队的编制事务,包括开设或删减永久编制及编外职位,按工作上的需要安排一些短暂职位调配及为警队部门编制委员会和警队编制及人手编配委员会提供行政上的支援服务。该科亦确保警队各个文职人员谘询及沟通途径有效运作,促进良好的文职人员关系。
财务部
辖下有三个科:
财务科
负责提供各种必需的支援服务。主要工作是控制总开支,并向各管理阶层提供相关、准确而快捷的财务资料,以便有效地管理财政资源。该科负责管理和控制一切与警务处收支有关的财政工作事项,并为警队统筹每年资源分配工作的资源分配申请及有关开支预算草案的事宜。
内部核数科
负责就属於警队工作范围的活动进行独立评估,并查核警队各单位的帐目,以确保一切帐目都遵照有关的财务及会计程序执行。该科亦就一般会计程序提供意见及提出改善的建议。
物料统筹科
负责采购、供应、储存和分配制服、装备、设备、枪械、弹药、文具、办公室设备、通讯设备和家具等。
策划及发展部
策划及发展部负责策划及发展警队的新建筑物和设施。透过监察本港的基建发展及人口增长,策划及发展部就警队的物业及办公地方提出规划策略。
策划及发展部也监督现时所有警察建筑物的维修及改善计划,以确保警察建筑物得以妥善维修,并提高现有警察设施的运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