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部门(行动处)
行动部
包括三个组别:
行动科
辖下有行动组、反恐怖活动及内部保安组、和重点及搜查组(包括警犬队)主要职责是处理行动工作的人手事宜,包括制订及发布警队有关的指令、处理边境保安、资源的调配及与解放军驻港部队联络等事务。
警察机动部队
总部由训练组、行政组和特别任务连组成。它其中一项主要的职务为定期检讨有关人群管理及控制暴乱的策略。
特警队
爆炸品处理组
爆炸品处理课负责处理香港境内的所有爆炸品(小口径弹药除外),职权范围包括处理化生辐核武器在内。本课人员受过训练并有适当装备,可处理陆上和水底爆炸品。该课每星期平均奉召出动两至三次,处理项目由第二次世界大战遗留的巨型空投炸弹至土制炸弹不等。
警察总区

为了执行日常的警务工作,警队分为六个总区:
-
港岛 -
西九龙 -
东九龙 -
新界北 -
新界南 -
水警
总区又分为区和分区,而在若干情形下,警务管辖范围是以警署为单位。现时全港共分为23个警区。在总区工作的警务人员提供24小时的前线服务,负责执行传统的警务工作,包括:保护市民的生命和财产;防止与侦查罪案;维持治安;及在有紧急事故发生时对灾难作出迅速回应。
陆上总区
五个陆上总区各设一个总部,辖下有:
行动部
负责在总区层面上处理有关行动的问题和程序。行动部下再分为:
指挥及控制中心 - 负责控制总区和区两个层面的资源调配;亦会发挥资讯中心的作用,把消息传递到总部指挥及控制中心和其他机关。每个中心都设有第二代指挥及控制电脑系统,负责接听市民的999求助电话,并为担任行动任务的人员提供快捷和有效率的服务。
冲锋队 - 主要职责是对紧急情况,包括999电话召唤,作出迅速回应,并且迅速增派军装警务人员到场扑灭罪行。冲锋队设有一个总部和四支分三班轮值的小队。
警察机动部队大队 - 警察机动部队驻总区大队是一个后备单位,随时为处理内部保安情况及自然灾难提供支援。队员在平日则会被调派到各区协助打击罪案黑点。
行政部
负责执行总区指挥官所制定的政策,以及一般行政事务,包括处理总区内有关警民关系、员工关系和裁判法院的一般工作。
刑事侦缉部
负责调查严重罪案和跨区罪行;亦负责搜集、整理和评估总区内罪犯和犯罪活动的情报。
交通部
负责:
- 管制交通
- 执行交通法例
- 调查交通意外
- 宣传道路安全
- 推行警方和总区的交通政策
水警总区
水警的职责是维持香港海上边界及海域的治安:
- 在本港海域范围内执行香港法例
- 防止从水路来港的非法入境活动
- 负责在本港及邻近海域进行搜索和拯救
- 抢救伤亡人士
水警总区由总区总部及两个区组成。水警总区管辖香港1,651平方公里的海域及大约262个离岛,船队共有142艘轮艇,包括70艘水警轮和72艘水警船艇。总区辖下有:
行动科
负责总区层面的行动事务,包括:
- 监督总区刑事侦缉单位调查罪案及海上非法入境集团的活动
- 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
- 后勤组
- 练靶场、武器及战术组
- 小艇队
行政科
负责一般行政工作、人事及编制事宜。
支援科
负责:
- 有关水警轮的购置计划
- 水警人员在航海、船艺、轮机及安全方面的训练及评核
- 专门设备的选购事宜
支援部
辖下有三个组别:
支援科
支援科共分六个课︰
策划行动课 — 负责统筹和制订警队有关行动支援的政策及规定,包括有关使用武力丶枪械及弹药的政策;研究和采购制服丶装备及设备;联络和协调其他政府决策局/部门处理相关政策并提供适当的警务支援。该课亦处理日常的往来文件及其他政府决策局/部门和法定机构(例如立法会秘书处)的查询。
总务课 — 负责统筹和制订与下述范畴有关的政策∶拘捕丶警署及各科的日常事务丶传票及检控丶警察记事册丶财物丶人员丧葬事宜丶转授权力丶雇用警务人员丶保释丶保险箱管理及其他各种前线行动。该课亦处理有关向警务处处长提出的民事诉讼事宜丶监察警署处所的保安,以及监督所有警署报案室电话记录系统的运作。该课又负责警察总部大楼的保安和管理。对外方面,该课负责联络其他部门,以便为公众活动(例如选举和盂兰节派米活动)制订警务安排。
职业安全及健康课 — 负责制订和统筹警队的职业安全及健康政策。该课负责管理警队安全管理系统,以及培养警队人员对工作场地安全的认识。
牌照课 — 作为发牌当局,负责发出多种牌照及许可证,包括保安人员许可证丶枪械牌照丶临时酒牌和社团注册等,以及统筹有关公众活动的政策事宜。
运输课 — 负责管理警察车队,包括车辆采购丶保养和整个警队的车辆分配工作。此外,该课又与警察驾驶及交通训练科一起负责维持警队有关人员的驾驶水准和司机的纪律,以及处理有关因交通意外涉及警方车辆而向警务处处长提出的民事申索事宜。
警队资料及公开资料统筹课 — 负责就下述法例订定内部政策和确保警队人员遵从有关法例∶《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丶《公开资料守则》丶《性别歧视条例》丶《家庭岗位歧视条例》和《种族歧视条例》,以及统筹警队对上述事宜的回应。
警察公共关系科
透过与社区及传媒的联系,积极巩固警队的良好形像,使市民维持对治安高度的信心,其下分为两科:
社区关系科
新闻及宣传科
交通总部
负责制订及发布各项交通政策、审查核对相关的资源需求、处理交通违例传票和定额罚款通知书、监察交通法例的改变、发展和评估各项交通管理计划,及统筹警队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工作;亦负责管辖交通督导员队。该队的职责是协助警方维持交通秩序及执行违例泊车的法例。交通总部辖下有:
交通管理科
中央交通违例检控科
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