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士
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
五个总区总部各设有一个专门的失踪人口调查组(联络电话请按此处),负责调查所有由警署接获的失踪人士报告,进行联系工作和在内部及对外发放相关信息。
需要甚么资料?
如欲向警方报案有人失踪,请提供下列有关失踪人士的资料以助调查:
- 失踪人士的近照一幅及外貌描述资料(发型、最后见到所穿着的衣服、体重、身高及特征如疤痕);
- 朋友或同事的联络名单,连同地址、电话号码、电邮地址或ICQ号码等;
- 最后见到他们的时间及地点或得知他们最后出现的时间及地点;
- 可能会去的目的地,例如常到的地方、工作地点或以往有连系的地方;
- 任何医疗记录或服药需要。
你可提供甚么帮助?
在报案前,你可采取以下初步行动,也有助警方调查:
- 向你及/或失踪人士的亲戚、邻居及朋友查探;
- 向失踪人士的学校或工作地方查探。
联络警方
如知悉列作失踪的人士的下落或可提供更多有关其情况的资料,请透过以下途径通知警方:
- 任何警务人员;
- 任何警署;
- 致电其中一个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
- 致函香港邮政总局信箱999号;
- 透过此电邮(crimeinformation@police.gov.hk)连结电邮;
- 传真至刑事资讯传真热线(852)2520-2828;
- 如有紧急消息,应致电999。
消案
只有已报案失踪的人士才可提出消案。
如欲消案,可联络任何一间警署的值日官,以便作出安排(可在此连结查阅警署的地点及电话号码)。
联络电话:
港岛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 2860 1040
东九龙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 2703 2316
西九龙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 2761 2586
新界北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 3661 3112
新界南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 3661 1176
紧急情况请电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