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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部門(監管處)

資訊系統部

資訊系統部總部

資訊系統部總部轄下各課在資訊系統部擔任重要及決策的角色,負責統籌資訊系統部所有與資訊科技保安及審計、行政、財務、策劃、人事及訓練有關的事項。

業務服務課

業務服務課由一名高級警司管轄,負責制訂業務策略,透過應用資訊及通訊科技,支援警隊的策略性發展。業務服務課專責搜集用戶的需求,與客戶單位聯手改善工作表現、推行變改,以及與資訊應用科、通訊科合作,共同設計、開發、推行資訊及通訊科技方案,重點在於為客戶創造效益。

通訊科

通訊科負責供應、設置、維修、更換警隊所有通訊設備,包括無線電、導航輔助儀器、速度偵察雷達、話音紀錄儀、廣播系統、內部通話裝置、電話、警察流動無線電話、傳真、電報、閉路電視、傳呼機及其他個人或集體通訊用的電子設備。

資訊應用科

資訊應用科由一名總系統經理管轄,負責策劃、開發、推行及維修警隊資訊系統,提供各類電腦設施配合用戶的需求,以及提供24小時救助臺服務支援日常的運作。


服務質素監察部

服務質素監察部分為以下兩科:

研究及監察科

該科負責推行服務質素策略;就各項警察活動進行檢討和視察,以確保達到警隊水平及符合政策指令;擔任警隊內部顧問,透過制訂質素管理措施及推廣「良好做法」,促進效率,培養以客為本的文化,致力提供優質服務,達至精益求精。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

該科負責調查有關警務人員和任職於警隊文職人員的投訴。

 


 警隊架構圖表
 高級官員
 行動處
 刑事及保安處
 人事部
 監管處
 財務、政務及策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