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部門(行動處)
行動部
包括三個組別:
行動科
轄下有行動組、反恐怖活動及內部保安組、和重點及搜查組(包括警犬隊)主要職責是處理行動工作的人手事宜,包括制訂及發佈警隊有關的指令、處理邊境保安、資源的調配及與解放軍駐港部隊聯絡等事務。
警察機動部隊
總部由訓練組、行政組和特別任務連組成。它其中一項主要的職務為定期檢討有關人群管理及控制暴亂的策略。
特警隊
爆炸品處理組
爆炸品處理課負責處理香港境內的所有爆炸品(小口徑彈藥除外),職權範圍包括處理化生輻核武器在內。本課人員受過訓練並有適當裝備,可處理陸上和水底爆炸品。該課每星期平均奉召出動兩至三次,處理項目由第二次世界大戰遺留的巨型空投炸彈至土製炸彈不等。
警察總區

為了執行日常的警務工作,警隊分為六個總區:
-
港島 -
西九龍 -
東九龍 -
新界北 -
新界南 -
水警
總區又分為區和分區,而在若干情形下,警務管轄範圍是以警署為單位。現時全港共分為23個警區。在總區工作的警務人員提供24小時的前線服務,負責執行傳統的警務工作,包括:保護市民的生命和財產;防止與偵查罪案;維持治安;及在有緊急事故發生時對災難作出迅速回應。
陸上總區
五個陸上總區各設一個總部,轄下有:
行動部
負責在總區層面上處理有關行動的問題和程序。行動部下再分為:
指揮及控制中心 - 負責控制總區和區兩個層面的資源調配;亦會發揮資訊中心的作用,把消息傳遞到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和其他機關。每個中心都設有第二代指揮及控制電腦系統,負責接聽市民的999求助電話,並為擔任行動任務的人員提供快捷和有效率的服務。
衝鋒隊 - 主要職責是對緊急情況,包括999電話召喚,作出迅速回應,並且迅速增派軍裝警務人員到場撲滅罪行。衝鋒隊設有一個總部和四支分三班輪值的小隊。
警察機動部隊大隊 - 警察機動部隊駐總區大隊是一個後備單位,隨時為處理內部保安情況及自然災難提供支援。隊員在平日則會被調派到各區協助打擊罪案黑點。
行政部
負責執行總區指揮官所制定的政策,以及一般行政事務,包括處理總區內有關警民關係、員工關係和裁判法院的一般工作。
刑事偵緝部
負責調查嚴重罪案和跨區罪行;亦負責搜集、整理和評估總區內罪犯和犯罪活動的情報。
交通部
負責:
- 管制交通
- 執行交通法例
- 調查交通意外
- 宣傳道路安全
- 推行警方和總區的交通政策
水警總區
水警的職責是維持香港海上邊界及海域的治安:
- 在本港海域範圍內執行香港法例
- 防止從水路來港的非法入境活動
- 負責在本港及鄰近海域進行搜索和拯救
- 搶救傷亡人士
水警總區由總區總部及兩個區組成。水警總區管轄香港1,651平方公里的海域及大約262個離島,船隊共有142艘輪艇,包括70艘水警輪和72艘水警船艇。總區轄下有:
行動科
負責總區層面的行動事務,包括:
- 監督總區刑事偵緝單位調查罪案及海上非法入境集團的活動
- 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
- 後勤組
- 練靶場、武器及戰術組
- 小艇隊
行政科
負責一般行政工作、人事及編製事宜。
支援科
負責:
- 有關水警輪的購置計劃
- 水警人員在航海、船藝、輪機及安全方面的訓練及評核
- 專門設備的選購事宜
支援部
轄下有三個組別:
支援科
支援科共分六個課︰
策劃行動課 — 負責統籌和制訂警隊有關行動支援的政策及規定,包括有關使用武力、槍械及彈藥的政策;研究和採購制服、裝備及設備;聯絡和協調其他政府決策局/部門處理有關殘酷對待動物事宜、街道管理、傳染病指引、精神病患者、與酗酒有關的暴力事件,以及靈灰安置所事宜。該課亦處理日常的往來文件及其他政府決策局/部門和法定機構(例如立法會秘書處)的查詢。
總務課 — 負責統籌和制訂與下述範疇有關的政策︰拘捕、警署及各科的日常事務、傳票及檢控、警察記事冊、財物、人員喪葬事宜、轉授權力、僱用警務人員、保釋、保險箱管理及其他各種前線行動。該課亦處理有關向警務處處長提出的民事訴訟事宜、監察警署處所的保安,以及監督所有警署報案室電話記錄系統的運作。該課又負責警察總部大樓的保安和管理。對外方面,該課負責聯絡其他部門,以便為公眾活動(例如選舉和盂蘭節派米活動)制訂警務安排。
職業安全及健康課 — 負責制訂和統籌警隊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政策。該課負責管理警隊安全管理系統,以及培養警隊人員對工作場地安全的認識。
牌照課 — 作為發牌當局,負責發出多種牌照及許可證,包括保安人員許可證、槍械牌照、臨時酒牌和社團註冊等,以及統籌有關公眾活動的政策事宜。
運輸課 — 負責管理警察車隊,包括車輛採購、保養和整個警隊的車輛分配工作。此外,該課又與警察駕駛及交通訓練科一起負責維持警隊有關人員的駕駛水準和司機的紀律,以及處理有關因交通意外涉及警方車輛而向警務處處長提出的民事申索事宜。
警隊資料及公開資料統籌課 — 負責就下述法例訂定內部政策和確保警隊人員遵從有關法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公開資料守則》、《性別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和《種族歧視條例》,以及統籌警隊對上述事宜的回應。
警察公共關係科
透過與社區及傳媒的聯繫,積極鞏固警隊的良好形像,使市民維持對治安高度的信心,其下分為兩科:
社區關係科
新聞及宣傳科
交通總部
負責制訂及發佈各項交通政策、審查核對相關的資源需求、處理交通違例傳票和定額罰款通知書、監察交通法例的改變、發展和評估各項交通管理計劃,及統籌警隊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工作;亦負責管轄交通督導員隊。該隊的職責是協助警方維持交通秩序及執行違例泊車的法例。交通總部轄下有:
交通管理科
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科
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