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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交通总部

本小册子列明香港警务处交通总部所承诺的服务标准,以及市民如欲查询或提出意见应采取的步骤。

提供的服务

本服务承诺涵盖下列交通警务工作:
- 调查非致命交通意外;及
- 调查有关定额罚款通知书/交通传票的投诉。

服务标准

调查非致命交通意外
- 警方会在接到非致命交通意外报告后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工作,同时将调查结果通知各有关方面。

调查有关定额罚款通知书/交通传票的投诉
- 若市民就定额罚款通知书/交通传票作出投诉,警方会在接到投诉后进行调查,并在两个月内将调查结果告知投诉人。若调查未能在两个月内完成,相关的调查情况会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人。

有效监察

警务处会对上述服务标准进行内部监察,同时透过各区扑灭罪行委员会作外界监察。监察结果将会每年公布。

服务目标

警务处会全力及尽速对交通事项进行公正而彻底的调查。

市民的角色

警务处欢迎市民对改进服务提出意见。尽管警方已尽全力,有时亦可能未能够在既定标准回应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如你想了解原因,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与发生意外地点所属的交通部联络,电话号码如下:

- 港岛 3661 1620
- 西九龙 3661 1654
- 东九龙 3661 1636
- 新界南 3661 1710
- 新界北 3661 1684
- 大屿山 3661 1694

如欲查询有关定额罚款通知书/交通传票的事项,可亲临中央交通检控组查询柜枱。地址是香港湾仔军器厂街1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11楼;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你亦可致电 2866 6552(共12条线)接通交互式话音系统,听取所需资料。如在办公时间内进行电话查询,更可以转介至联络员解答查询。

申诉权利

如你的个案未得到妥善处理并想作出投诉,可透过下列途径提出申诉 :

- 亲身前往任何警署;
- 致电24小时投诉热线(电话:2866 7700);
- 致函投诉警察报案中心(地址:香港湾仔军器厂街3号坚伟楼附翼地下);
- 传真至投诉警察报案中心(传真号码:2200 4460 / 2200 4461 / 2200 4462);
- 使用香港警务处网页内的投诉警察电子表格(网址:www.police.gov.hk);或
- 使用警方智能电话应用软件「香港警队流动应用程式」的「电子报案室」功能。

索取进一步资料

市民可向区内警署的警民关系主任办事处查询与本小册子有关的进一步资料。

 

图片:交通警员使用雷射枪执行职务

 

图片:交通警员调查非致命交通意外

 

图片:交通警员进行巡逻

 

图片:交通警员向市民派发交通安全宣传单张

 

图片:交通警员为司机进行呼气测试

 

图片:交通警员指挥交通

 

香港警务处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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