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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務處

忠誠勇毅 心繫社會

 

刑事部

本小冊子列明香港警務處刑事部所承諾的服務標準,以及市民如欲查詢或提出意見應採取的步驟。

服務範圍

本服務承諾涵蓋下列警務工作:
- 刑事調查;
- 給予證人安心的保證;
- 處理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申請;及
- 處理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申請。

服務標準

刑事調查
- 警方會調查所有舉報的罪案,並按時通知報案人或罪案受害者有關調查進度 :
•案件完成調查後四星期內或當終止調查時;
•案件完成審訊後四星期內通知結果;及
•如根據內部指引案件屬「嚴重罪案」類別,則每六個月通知一次。
- 警方會通知報案者下列事項:
•負責處理該案件的主管的姓名、職級及辦公室電話號碼;及
•有涉嫌人士就該舉報而被拘控。
- 案件上訴期限屆滿後,警方會將曾於審訊中用作證物的財物盡快交還物主。
- 無需用作證物的財物將盡快交還物主。

給予證人安心的保證
- 警方接獲報案後,會提供負責該案的主管的姓名、職級、編號及聯絡電話號碼。這些資料均會列在一張舉報紀錄卡上並交由你保存。
- 如你是性罪行受害人,通常會由相同性別的警務人員單獨接見。
- 警方接見16歲以下的青少年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時,會面一般都會在父母、監管人或其他合適成人陪同下進行,除非安排會對司法公正造成不合理的妨礙或對其他人造成傷害。
- 如你須出庭作證,案件主管在知悉聆訊日期後,會通知你有關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 如案中證人可能受到威嚇,警方將採取適當的保護證人措施。
- 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及需就性虐待、殘暴、襲擊或恐嚇傷害他人等罪行出庭作證的兒童,他們與警方的會面,可能會被錄影作呈堂之用,而將來出庭作證時,亦可能會以電視直播聯繫方式作供。

處理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申請
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辦事處會在接到申請後四星期內簽發證明書。辦事處的地址是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4樓。

處理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申請
合資格申請人須在不少於一個工作天前,經網上預約系統(https://www.obs.police.gov.hk)或透過自動電話查詢系統(電話:3660 7499)辦理預約申請,並親身前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4樓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辦事處辦理申請手續。如申請人沒有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結果會於提交申請後七個工作天內上載至自動電話查詢系統。

有效監察

警務處會對每宗案件的調查工作進行分析,藉以監察服務標準。

服務目標

警務處致力對每宗舉報案件進行公平、精練和專業的調查。

改善服務的建議

儘管警方已悉力以赴,你或會認為警方可以提供更好的服務。如你需要解釋或有任何改善服務的建議,請與區內警署的警民關係主任聯絡,或致函區內警署。
關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的個案,請聯絡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辦事處主管(電話:2860 6555)。
關於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請聯絡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辦事處主管(電話:2860 1955)。

申訴途徑

如你的個案未得到妥善處理並想作出投訴,可透過下列途徑提出申訴 :
- 親身前往任何警署;
- 致電24小時附設錄音功能的投訴熱線(電話:2866 7700);
- 致函投訴警察報案中心(地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3號堅偉樓附翼地下);
- 傳真至投訴警察報案中心(傳真號碼:2200 4460 / 2200 4461 / 2200 4462);
- 使用香港警務處網頁內的投訴警察電子表格(網址:www.police.gov.hk);或
- 使用警方智能電話應用軟件「香港警隊流動應用程式」的「電子報案中心」功能。

如何索取進一步資料

如欲索取有關本小冊子載列事項的進一步資料,請聯絡區內警署的警民關係主任。
以下單張或可提供所需的資料,單張現於各區警署供索閱,亦可瀏覽香港警務處網頁:
- 受害者約章;
- 罪案受害者和證人的權利;
- 在法庭上作證;
- 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的申請人須知;及
-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的申請人須知及僱主須知。

 

圖片:警犬隊警員執行職務


圖片:軍裝巡邏小隊警員執行職務

 

圖片:警員進行演習

 

香港警務處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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