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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數年,與虐待動物相關的議題,備受媒體及市民關 注。警務處在二○一一年十月推出「動物守護計劃」,與漁農自然護理署、香港愛護動物協會、香港獸醫學會、中國(香港)獸醫學會及保護遺棄動物協會鞏固現行 的多機構合作模式,鼓勵公眾人士參與,透過教育、宣傳、情報搜集及調查四管齊下,全方位打擊殘酷對待動物案件。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三條(a),任何人如殘酷地打、踢、惡待、過度策騎、過度驅趕任何動物,或殘酷地使任何動物負荷過重,或殘酷地將其折 磨、激怒或驚嚇,或導致或促致任何動物被如此使用,或身為任何動物的擁有人而准許該動物被如此使用,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 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或身為任何動物的擁有人而准許如此導致該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

  少訊如看見虐待動物行為,請作出舉報,為更有效打擊虐待動物罪行出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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