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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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这段经历,很多人都会有,但对於我来说,是深刻的,是难忘的,虽然已经事隔一年,今天忆起,仍然百感交集,犹有余悸,当晚的情况一幕一幕浮现在我的眼前 ……
 
一年前的一个中更,我和队友在三号冲锋车负责巡逻湾仔警区,当时正准备返回基地用膳,突然通讯机传来一宗「有人堕海」案件,车上各人没有说一句话,只是一个眼神,大家已心领神会。车长不用两分钟已将我们送到金紫荆广场外的会议道。当晚很塞车,冲锋车只可停在距离码头三百米外的马路上。情况紧急,我们立刻下车,各人很有默契地取出所需装备。而我,立刻穿上救生衣,手持水泡狂奔三百米。到达海边后,我随即解下身上装备,一跃而下,跳入海中,向离岸五十米的遇溺女子游去。
 
当晚风高浪急,海面昏暗朦胧,我眼中除了那名遇溺的女子外,什么也看不见。我拼尽所有力气向前游,但是怎样努力也游不到目标,望到载浮载沉的遇溺女子,我的心更加焦急。正当忙乱之际,我才发现在左手面有一个直径三米的污水渠口,汹涌澎湃的巨浪不停将我往污水渠口推去。望向漆黑空洞的渠口,这一刻,我感到十分害怕,害怕被推进渠口去,害怕救不到那名女子,害怕连累其他同事来救我,害怕……我深呼吸一口气,向自己说:「我行的!」一时间我将所有害怕抛诸脑后,闭起双眼拼命向前游,最终游过了渠口,游到那女子身边。当时她已经昏了过去,身体变得沉重,再加上当时的浪实在太大,我和同伴都被海浪冲散,用尽所有方法,都未能把救生装备套在她身上,我们只好尽量将女子的头部提高离开水面。大海没有一丝怜悯,浪还是一个接一个的拍打著我们三人,我和同伴只可以尽力用身体挡住无情的大浪,以免大浪再拍向女子。好不容易我们游到码头下的木柱,用手脚抓住满布蚝壳的木柱,以免被大浪冲走。面对怒海,我们变得很渺小,很无助。此时,一道强光照到我们三人身上,是水警轮!水警轮用绳索把我们拖到岸边,大家合力把女子拉上岸,交由救护员急救。
 
我和同伴上岸,大家一个对望,搭一下对方膊头,终於松了口气。我们都感到对方的身体在颤抖,原来天气寒冷加上用尽了所有气力,体力透支了。我们坐在一旁,救护员来为我们治理,我们都不知道,原来大家的手脚都被蚝壳割损了,还喝下了几口海水,令我的肚子痛了三天。
 
家人知道了,很替我担心,还问我,为何要我一个女子去跳海救人,这么危险的工作,就不可以让别的人去做吗?我笑了一笑,向他们道:「在你们眼中,我是一个娇滴滴的女子,但在市民眼中,我是一个警察,我接受过训练,我亦有一班可倚靠的同伴,我们有合作精神,有默契。由我第一天当警察起,我就知道我的职责,除了维护法纪,维持治安,就是在市民需要帮助时,要尽力去帮助他们。我们当警察的,站在最前线,遇到危急的情况是必然的,如果在这些时刻,警察都后退,大家还能够倚靠谁?」所以,让我再选一次,无论我是当值与否,我都会作出同样的决定。
 
(编按:本文是港岛总区行动部举办的「警队表现增进计划」徵文比赛冠军作品。)
 
港岛总区冲锋队警员骆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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