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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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於三月再次通過評審,並繼續獲僱員再培訓局嘉許為「人才企業」,為期兩年,直至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警隊再獲該項殊榮,證明警隊致力透過各種培訓和發展計劃,全面提升警隊的能力,並取得傑出成果。
 
在該兩年期間,警隊可繼續在警隊刊物、網頁和活動上使用「人才企業」標誌。有關標誌和使用概要已上傳內聯網的常用網頁。各單位可在其簡報文件或出版刊物內使用該標誌。
 
「人才企業嘉許計劃」於二〇〇九年由獨立法定機構—僱員再培訓局推出。該項計劃每年舉辦一次,旨在表揚機構在人才培訓和發展上的卓越成就。警務處在二〇一三年四月首次參與評審並獲嘉許為「人才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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