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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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储蓄保障计划


(1)如社员逝世,其被指定人士除可领取社员生前所储蓄的全部股金和股息外,还可获帛金二千元及按下列情况获得人生储蓄保障福利。

 

社员身故时的年龄 人生储蓄保障福利
十七岁半至六十九岁 人生储蓄保障福利金额为十万元;
如社员属下列情况,则其人生储蓄保障福利金额为二万元:
- 社龄不足十二个月;
- 社龄不足十二个月及自杀去世的社员;或
- 社龄不足十二个月而因任何理由离开警队的社员。
七十岁或以上 人生储蓄保障额依照其去世日期的股分结余发放,每储蓄一元,便可获一元保障,个人最高保障额为二万元。

 

(2)以下社员将不会获得人生储蓄保障计划的保障:


a.遭该社入禀法院/小额钱债审裁署追讨欠款的社员;


b.所有破产的社员(不论是否在该社贷款);


c.所有申请「个人自愿安排」的社员;及


d.身故前连续十二个月未有按月以自动转账方式储蓄的社员。


就该社提供的福利项目,该社董事会保留最终审批权利。


为响应环保,该社正推行「绿色无忧」计划,分阶段至全面停止向社员发送印刷版《无忧》,并将其电子化。该社诚邀社员尽快登入其网站提供或更新个人电邮地址,以便接收最新活动消息和刊物。如有查询,请致电2399-7878(接通后按9字)与该社职员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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