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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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警务人员子女走出香港,接触不同文化从而扩阔视野,警察福利基金的「内地及海外暑期课程资助计划」(资助计划)现资助人员子女到内地或海外参加暑期课程。


资助计划共提供六十九个名额,给予高级警司或以下职级警务人员申请。资助名额会按实际人员的比例分配,名额及资助金额如下∶


职级 资助名额 资助金额
高级警司、警司 1 港币一千元

每名子女学费的70%(以较少金额为准)
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 5 港币二千元
初级警务人员 63 港币三千元


申请资格


(一)申请人必须是现职警务人员,其子女必须是现职人员的亲生或经合法领养的子女,并未曾于此计划下获得任何资助。如申请人及其配偶均为警务人员,只须由其中一人替子女递交申请表格。


(二)申请人的子女必须于六月一日时介乎十二岁至二十一岁,即在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至二〇〇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间出生。


(三)申请人可自行为子女选择内地或海外的暑期课程(澳门及台湾除外),惟课程须在六月至八月期间举行,由知名机构开办,并获警队认可。一般观光团及正规校内课程将不获资助。


(四)如有任何争议,该基金保留最终决定权。


申请办法


申请人须填妥刊载于警队内联网警察告示栏和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网页的申请表格,连同申请人子女的出生证明书副本及其二〇一五/一六学年的成绩单副本(必须包括下学期),亲身递交或邮寄至


香港湾仔军器厂街一号 警察总部警政大楼三十八楼


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总警司(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


〔经办人:行政主任(支援服务) 2〕


申请截止日期:五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时正(以邮戳为准)


备注


如报名人数超过资助计划的名额,申请结果将以抽签形式分配。抽签安排暂定于六月一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警察总部警政大楼三十九楼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会议室举行,结果将于六月六日透过警队内联网警察告示栏公布,并以电子邮件发出个别通知。


申请成功者须于七月三日前向总警司(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经办人:行政主任(支援服务)2〕呈交暑期课程的详细资料和入读课程确认书等有关文件。详情请参阅确认通知。申请人的子女若缺席有关课程,而缺席原因又不为警队接纳,须全数退还资助款项。参加者回港后,将有机会获邀请协助筹办与资助计划有关的活动。


详情请参阅警队内联网警察告示栏的公告或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网页。查询电话:2860-6292


● 只有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