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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福利 —— 住院醫療補助
該社社員如因受傷或疾病而需住院留醫,並符合以下條款及細則,便可申請住院醫療補助:
‧自2016年8月10日起,所有申請入社者,須以「互助年期」計算,由持有有效社籍日期起計,截至於警隊最後工作日期為止,必須擁有不少於連續5年(足60個月)的共同關係之社齡或目前仍服務於警隊之社員;
‧入院前不少於十二個月社齡資歷;
‧入院前六個月內無間斷地按月儲蓄;
‧入院前六個月內無因任何理由而延遲清還貸款;
‧入院前六個月內之每月股份結餘不少於五千元;
‧提供入院證明文件及入院日數不得少於連續三日兩夜;
‧十二個月內總申請額不得超過二十晚;
‧出院後三個月內申請方為有效;
‧如填報資料失實,申請將會作廢,並可能會被民事索償及/或刑事起訴;
‧因任何狀況及其併發症(流產除外),包括但不限於懷孕、分娩、非法墮胎的診斷檢測、醫療及輔導服務,節育或恢復生育、不育以及性機能失常、自殺或自我傷害、及因酗酒或吸毒引發之病症而入院之申請,恕不受理
‧該社保留絕對權利隨時取消、增加或更改此福利項目之所有條款及細則,而恕不作另行通知。
補助金額之計算方法:
若有關社員符合上述條款及細則,該社便會根據其入院前六個月之每月股份結餘的平均數(即住院前六個月內每月股份結餘總和除以6),向社員發出補助金額,有關金額將直接存入社員與該社登記之往來銀行戶口內。
| 等級 | 入院前六個月的每月股份結餘 | 每晚補助金額 |
| 1 | $5,000.00 – $10,000.00 | $100 |
| 2 | $10,000.01 – $15,000.00 | $150 |
| 3 | $15,000.01 – $20,000.00 | $200 |
| 4 | $20,000.01 – $25,000.00 | $250 |
| 5 | $25,000.01或以上 | $300 |
申請方法:
社員須於出院後三個月內(舉例:社員於2025年1月1日出院,三個月限期指由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4月1日止),將有關證明文件,透過該社網頁或手機應用程式作出申請,社員亦可自行填寫住院醫療補助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以電郵、傳真、郵寄或親臨本社辦事處遞交。
如有查詢,請致電2399-7878(接通後按9字)與該社職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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