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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及海外暑期課程資助計劃現資助警務人員子女到中國內地或海外參加暑期課程,以接觸不同文化從而擴闊國際視野。
資助計劃供高級警司或以下職級警務人員申請。各級警務人員的最高資助金額如下︰
| 職級 | 最高資助金額(每名子女)* | ||
|---|---|---|---|
| 高級督導、董事 | 港幣一千元 | 或 |
每學費70% (以較少者為準) |
| 總督察、高級督察、督察 | 港幣二千元 | ||
| 初級警務人員 | 港幣三千元 | ||
*資助金額會因該年之申請數目及預算而可能向下調整
有意申請的警務人員請參閱以下資助計劃條款:
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必須是現職警務人員,其子女必須是現職警務人員的親生或經合法領養的子女,並未曾於此計劃下獲得任何資助。如申請人及其配偶均為警務人員,只須由其中一人替子女遞交申請表格。
(二)申請人的子女於六月一日時,必須介乎10至21歲。
(三)申請人可自行為其子女選擇中國內地或海外的暑期課程(澳門及台灣除外),惟課程須在六月至八月期間舉行,由知名機構開辦,並獲警隊認可。一般觀光團及正規校內課程將不獲資助。
(四)如有任何爭議,本辦事處保留最終決定權。
申請辦法
申請人須填妥刊載於警察內聯網警察告示欄及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網頁的申請表格,連同以下證明文件副本:
• 申請人子女的出生證明書
• 暑期課程的詳細資料
• 入讀課程的確認書
• 有關課程的收據
• 載有申請人姓名及賬戶號碼的銀行存摺首頁或月結單(請注意銀行存摺副本或月結單副本所顯示的姓名及銀行戶口號
碼必須與申請表填報的相同)
在七月十三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前親身遞交或郵寄至以下辦事處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
警政大樓三十八樓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
總警司(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
〔經辦人:行政主任(支援服務)2〕
其他資料
申請獲批後,資助款項將會存入申請人所指定的銀行戶口。參加者回港後,將有機會獲邀請協助籌辦與資助計劃有關的活動。
詳情可參閱警察內聯網警察告示欄的公告或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網頁。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電話3669 4470(如申請人為督察或以上)/2860 6292(如申請人為初級警務人員)。
● 只有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