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調查科發現 毒販收益存親人戶口個案
一名販毒者將非法獲得的五十多萬元存放在妻子的戶口內,該筆金錢於八月十八日被高等法院法官頒令沒收。毒品調查科就此裁決提醒調查人員在調查犯罪得益時須同時向販毒者的親人展開調查。
該名販毒者承認三項販賣海洛英罪名,於去年三月被高等法院判處入獄十八年。
不過,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的調查顯示,該毒販的主要資產均在他妻子的戶口內,調查亦顯示這是他販毒所得的金錢,是屬於他的資產。
聆訊於今年八月十二日舉行,辯方辯稱金錢是從合法途徑獲得,並屬於毒販的妻子,所以法庭不能頒令沒收。
但法官不接納她的證供,並裁定該筆金錢為販賣毒品的收益及屬於該毒販所有,所以頒令沒收款項。
法官亦頒令若毒販不交出該筆款項,便另須面對二十個月的入獄刑期。
財富調查組偵緝高級督察夏定國說:「我們發現有販毒者運用類似手法,將販毒得來的金錢以親人的名義存放,毒品調查科已提醒調查人員在調查犯人的資產時須同時向犯人的親人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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