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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社通訊 「獎學金計劃」 儲互社社員或其子女於同一次香港中學會考,以五科計算,其中必須包括中文科,英文科,數學科,共獲得最少十二分,在放榜日起可申請獎學金。 A:五分 B:四分 C:三分 D:兩分 E:一分 F:○分 U:○分 申請人必須為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社員,並須符合下列資格: 一、 不少於十二個月社齡; 二、 會考成績公布前十二個月內,經銀行自動轉帳及無間斷地以供股形式儲蓄(退股不當是間斷儲蓄); 三、 會考成績公布前十二個月內,並無因任何理由而延遲清還貸款; 四、 會考成績公布前六個月內,每月股份結餘不少於一萬元; 五、 必須提供中學會考成績證明; 六、 如社員替其子女申請,必須提供與子女的關係證明文件; 七、 如社員配偶亦為社員,只可由其中一人替子女提出申請; 八、 會考成績公布後三個月內以該社的申請表格提出申請;截止日期為十一月九日。 九、 如填報資料失實,申請將會作廢。
條件 獎學金金額 每科額外獎勵金額 董事會從每年所有獲批獎學金的申請中,挑選成績最優異的前三名,並依下列名次分配發獎金: *金獎 - 獎金五千元 *銀獎 - 獎金三千元 *銅獎 - 獎金二千元 註:所有社員福利,均以先到先得方式處理。申請人如對福利審批有任何異議,可書面向董事會提出上訴。董事會擁有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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