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莊裡的大氣候
投訴警察課總督察吳偉明
我在辦公室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一名牙醫。他首先多謝海傍警署替他尋獲遺失了的支票,卻嫌仍有美中不足之處,就是海傍警署拒絕把支票轉送到他的醫務所(位於蘇屋�嚏^附近的警署。但他強調並無對任何警務人員不滿。我口裡跟他說些客套話,心裡卻嘀咕著:「這個要求是否有些過份?」儘管如此,我掛上電話後仍給這位牙醫寫了一封多謝信,也草擬了一張便箋,將他的意見向支援部轉達。
合理也好,過份也好,市民的要求我們都必需尊重和跟進。合理的要求,我們固然樂意去迎合,而且會做得開心;不合理的要求,我們亦不可以置諸不理,更不應表現出不耐煩或鄙視的態度。
這幾年來,市民的要求確實提高很多,以住他們對警察敬而遠之,怕惹上麻煩,正所謂:「生不入官門,死不入地獄」。時至今日,市民的知識水平和對公民權利的認識大大提高了,凡事講求理據,前線同事在執行截查身分證、檢控交通違例等職務時,不時被市民質詢,甚至出言挑剔。
我記得有一次在警區講例時,一名同事有感而發地說:「許多投訴事件中雙方都有錯,要接受輔導和訓話的不應只是警務人員,還有那些蠻不講理和不切實際的市民。」在場的人員掌聲雷動,當時我也不知如何應對。直至最近,我才找出問題的根源。
不久前,我和太太參加在廣州黃埔軍校舉行的親子營。一位剛從學院畢業的準老師在結業禮上致辭時說:「...我們學會了如何適應環境:臭氣熏天的廁所、擠迫的十人大房、粗糙的大鑊飯等,都是改變不了的現實,我們只可以改變自己,去配合環境...」其實,警務人員何嘗不是要學習如何去配合不斷改變的工作環境呢?
香港是一個充滿動力的社會,我們不能因循守舊,社會環境變了,我們亦不得不變。作為二十一世紀的警務人員,除了要有儆惡鋤奸的決心外,還需要放下不必要的執著,對待一般市民要多一分包容。你有這樣的胸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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