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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警聲
「創傷」專輯:
長期工作困擾與心理創傷


前幾期的內容都集中在一些因突發個案而產生的心理創傷,例如開槍,同事因工殉職等等。今期我們探討一下在警務工作中長時間感到困擾所造成的心理創傷。

一些警務工作長期令警員感到恐懼,憤怒或悲痛,例如長時間的臥底工作,不斷接觸兒童受虐的個案和經常要處理屍體等工作。

以上的壓力如果得不到定時和適當的疏導和處理,會出現一種「上樓梯」的現象(Williams, 1993),意思是這些壓力的負面影響是有機會隨時間累積,將來成為一些更加難去解決的困擾。

另一項研究(Moran & Britton, 1994)又指出,單憑經驗(有些人員會認為「接觸得多就會慣了!」)是不足以去應付這些因擾。研究又發現接觸困擾事件的次數愈多和服務年期愈長,困擾的負面影響愈大。

工作上長期感到困擾可能造成的創傷徵狀有睡眠失調,經常發惡夢,焦慮,逃避工作,脾氣暴躁,腦海中時常浮現和壓力有關的恐佈景象,和對自己及別人失去信心等。

要減輕困擾,警員需要(一)明白在工作中感到困擾的原因(例如擔心自己的安全,或目睹令人震慄的死亡現場);(二)每一次感到困擾時,和關心自己的人分享自己的感受(不要把它抑壓);(三)客觀分析適應困擾來源的方法(避免因偏差的思想而引起負面情緒);和(四)不斷留意自己困擾的徵狀,如有加劇和失控的情況,要積極尋求解決或幫助。

警務工作的壓力確是很大,長期在工作中處於困擾狀態會引起很多心理問題,但如能有效和積極面對這些困擾,我們便更能享受到警務工作的挑戰和滿足感。

求助及查詢:
警察心理服務課:電話:總部、港島、水警:2866-6206(地址:香港銅鑼灣禮頓道111號5樓),或九龍及新界:2735-3739(地址:九龍上海街80號華海廣場2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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