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員鍥而不捨 眾裡尋找失物物主 |
||
|
試想想你遺失了一件非常貴重的物件而不自知,一年後突然有人將該失物歸還給你,你會如何反應?驚訝?感激?還是驚喜交集?
一名市民最近致函感謝觀塘分區證物室的人員鍥而不捨地花了近一年的時間尋找他,把一個載有約十萬港元現金及一些金飾的錢箱歸還給他。該名市民更捐出兩萬港元予警察子女教育基金,以褒揚人員的優質服務。 負責監察證物室運作的觀塘分區行政支援小隊女督察王素芬表示,由於個案中有關失物物主去向的資料十分有限,因此他們花了一年時間尋找他。
證物室主管李嘉曼說:「去年六月一名鴨 「我們初步的調查顯示,去年三月中遷離該業主一個出租單位的租客最有可能是錢箱的物主,因此我們透過一切可行的渠道找尋他的下落。」 「我們在找尋物主時遇到不少困難,因為我們的資料未能顯示物主的新地址。縱使如此,我們仍然沒有放棄,結果我們找到物主的朋友,在該名朋友的協助下最終於本年六月與物主取得聯絡。」 「該名物主一直沒有察覺他把錢箱遺留在以前的住所內,直至我們跟他聯絡才恍然大悟。他對我們費了這麼多功夫找尋他的下落感到十分驚訝。」 對於工作得到市民的認同及讚賞,文書助理林瑞儀及方約娜均表示非常高興。林瑞儀說:「有人會認為我們的工作較為刻板及沉悶,但我卻不大同意。由於我們經常要思考哪種方法能最快找到失物物主,因此我們的工作亦頗具挑戰性。每宗個案對我們來說都是一個學習機會與考驗。」 王素芬說:「我為我的同事感到驕傲,雖然面對不斷增加的工作,他們依然凡事悉力以赴,力求做到最好。這宗個案顯示了同事們的專業精神,他們致力提供優質服務以求精益求精。」
|
||
| <<返回新聞>>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