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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組剛收到庫務署通函第25/2001號,邀請符合資格參加自置居所資助計劃的公務員提出申請。

優先次序

宿舍組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透過警察電子郵件向各同事發出有關自置居所資助計劃的「輪侯名次通知書」,在下列名次內的人員現可經宿舍組向庫務署提出申請資助:

               名次

(一) 主要配額       1-31000

(二) 附設配額
   高級技工/技工    1-31000
   一級工人/二級工人  1-31000

由於在上述名次內的合資格人員數目超過本年度的名額,庫務署會根據合資格人員在先後次序名冊內的名次分配這些名額,遞交申請的人員不應假設他們必會獲配給名額。在上述優先次序以外的人員所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程序

擬申請資助的人員須填妥「自置居所計劃初步申請書」(表格 TRY/HPS1C (01)),連同「公共房屋福利申報書」(表格 TRY/CSH7C (01))於二月四日或以前交回宿舍組,以便趕及於二月八日前送達庫務署。未能準時遞交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庫務署將於四月底前,發信給獲分配名額的申請人,表示原則上批准他們參與本計劃。獲配名額的人員須在獲得「原則上批准書」日起計三個月內,遞交「自置居所津貼正式申請書」〔即表格TRY/HPS 3C(97)〕和「首期貸款正式申請書」〔即表格 TRY/HPS 2C(97)〕(如適用者)。倘庫務署在指定期限內收不到正式的申請書,該人員的名額將由下一名合資格人員補上,不作另行通知。

查詢辦法

如欲查詢,請致電宿舍組盧錦釗(2804-1430)或趙志輝(2804-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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