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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二月十四日發信予一份中文報章,指出該報一篇專欄文章指警隊出現集團模式的貪污行為及士氣低落是全無根據的指控。

  • 十二月十三日發信予一份中文報章,指出部分警務人員欠債只是整個社會欠債情況的縮影,而警務人員欠債情況亦非特別嚴重。

  • 發信予一份中文報章,指出警方於十二月十九日處理紅色小巴在坪石附近罷駛一事時,已作出妥善的安排。

  • 十二月二十七日發信予一份中文報章,指出一項有關各個警區刑事部門的工作範疇有可能出現貪污情況的研究仍未展開。信中指出,視乎資源分配,該研究可望於本月底展開,研究範圍可能擴展至各個總區刑事單位。

  • 發信予一份中文報章,回應該報十二月二十四日刊載多名警務人員就員工放假問題所發表的意見。信中指出警隊管理層十分重視人手及員工放假的問題,並指出警隊需要在節日期間調配更多人手以進行巡邏及人群管理工作。

  • 十二月三十一日發出新聞稿,就多份報章於十二月二十九日引述一宗刑事恐嚇案件事主的批評,指警方人員未有於疑人到達其黃大仙住所時出現而作出澄清。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會不遺餘力調查市民舉報的刑事案件,並指出事主從沒有向警方透露可疑人物將會於十二月二十八日在他住所外出現。

  • 一月一日發出新聞稿,強調警方於除夕至元旦凌晨在尖沙咀舉行的慶祝活動期間已採取必要及恰當的人群管理措施。一月二日發出另一篇新聞稿,就有些報道指香港文化中心外面在新年倒數後出現扭打事件作出回應。發言人強調,警方調配了充足人手進行人群管理,而當時的情況並沒有一刻不受控制。

  • 一月二日發出新聞稿,回應新聞界查詢有關在灣仔會議展覽中心對開金紫荊廣場進行的升旗儀式最新安排。發言人表示,警方會考慮各界人士所提出的建議,以便改善有關安排。

(以上回應傳媒的詳細內容,已上載警察電子郵件,歡迎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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