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家人一個有保障的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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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想令你的家人有一個更有保障的將來?何不參加「中央基金」或「家庭保障基金」,令你和家人遇上突發事件時得到基本而全面的保障?

這兩個基金由即日起至一月三十一日重新接受申請,讓以往錯過了的人員再次有機會參加。

「中央基金」和「家庭保障基金」均由人事服務科協助管理,旨在為於在職期間不幸身故的人員,或因意外而導致不同程度的永久傷殘的在職會員提供最高五十萬元的保險賠償。

參加基金的人員需每月供款,而基金的秘書處會代為安排購買團體人壽及意外保險。

《警聲》訪問了人事服務科高級警察福利主任黃偉俊,讓讀者進一步了解這兩個基金。

黃偉俊說:「『中央基金』於一九七四年成立,是一個為初級警務人員而設的自助計劃。『家庭保障基金』則於一九九七年成立,對象為督察級及以上人員和警隊內的文職人員。」

「『中央基金』和『家庭保障基金』的基本精神,是鼓勵人員每月供一筆小數目的金錢(『中央基金』每月只需供款四十六元三角,『家庭保障基金』每月供款額則為四十七元七角),購買一個基本的財政保障。」

「很多人認為只要有足夠的儲蓄,便毋須購買保險。但他們往往因為已把所有金錢用於各式各類的地方上如各種投資,當遇到突發事件需要動用手頭資金時,便會感到吃力,甚至束手無策。」

《警聲》較早時亦訪問了一名「中央基金」前會員、退休女警署警長吳翠蓮,請她分享她的經歷。

吳翠蓮說:「雖然我由一九七四年起已參加『中央基金』,但從沒有想過有一天需要索取保險賠償,直至後來我患上白內障,並喪失全部視力。」

「當證實我屬於永久傷殘並喪失工作能力,保險公司便向我作出五十萬元賠償,我十分感謝人事服務科基金秘書處及警察福利主任在索償過程中全力協助我。」

「這筆賠償確實令我和家人的生活更有保障。我十分鼓勵同事參加該兩個基金,因為他們只需以低廉的保費便能獲得基本而全面的保障。此外,如你不幸有需要提出索償時,基金秘書處會盡其所能,幫助你與保險公司安排有關事宜。」

黃偉俊表示,除了參加上述基金外,人事服務科亦聯同其他保險公司策劃了兩個保險計劃——「警察安全保」和「警察子女教育儲蓄保」,供想購買額外保險的人員參考。同事可向人事服務科總部及各警察福利辦事處索取有關的小冊子。 人員如欲進一步了解「中央基金」和「家庭保障基金」及其他保險計劃的詳情,可瀏覽警隊內聯網人事服務科的網頁,亦可致電人事服務科熱線2804-1111。

「中央基金」/「家庭保障基金」調整供款

由於全球保險費用不斷提高,經「中央基金」和「家庭保障基金」管理委員會決議,由一月一日起,所有「中央基金」/「家庭保障基金」會員的每月供款將劃一調整如下:

(一)所有「中央基金」會員的每月供款相等於警察薪級表第一點的百分之零點三(0.30%),即港幣四十六元三角。

(二)所有「家庭保障基金」會員的每月供款相等於總薪級表第一點的百分之零點五四(0.54%),即港幣四十七元七角。

所有「中央基金」和「家庭保障基金」會員的現有權益和保障則維持不變。

黃偉俊表示「中央基金」及「家庭保障基金」可為人員提供基本而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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