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制服及設備保養開支

0 張相片

稅務局局長已批准二○○一至二○○二年度所有軍裝警務人員支付制服及設備保養開支的扣稅額,仍為二千七百五十元。人員須注意該扣稅額並不是自動給予的,他們填寫薪俸稅報稅表時,必須提出申請。

人員如無須每日穿著制服,但根據《警察程序手冊》第15-03條第3及4段而需偶爾穿著制服,在符合右列情況下亦可申領洗熨開支:

  • 款額合理

  • 在報稅表內適當的欄目作出聲明,即「在本年度穿著制服的次數為xxx次」。

  • 必須保留每次穿著制服的日期及洗熨衣服開支的記錄。

    本安排不適用於正支取偵緝津貼的人員。


<<返回福利版>> <<返回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