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車輛保養維修服務協議書

1 張相片

副處長(管理)李明逵及機電工程署署長黎仕海於三月四日簽訂一份服務協議書,有效期由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零七年三月,訂明保養維修警隊二千五百輛警車及電單車的服務內容、收費、服務表現指標等。



<<返回簡訊>> <<返回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