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預防投訴警察委員會系列
專業態度 預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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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前研究預防投訴警察委員會邀請我撰寫一篇有關預防投訴的小品,正當我為題材費煞思量時,不知是有幸還是不幸,居然有一宗事件發生在自己身上。

話說一日駕車到停車場準備泊位時,一名裝修工人的石屎從高處墮下,毀壞了我的車子的頂部。原本這只屬小事一宗,但該名裝修工人否認是他的過失;最氣惱的是,在場的看更不單袖手旁觀,還語帶譏諷地指我小題大做。我還記得問他為甚麼發生高空墮物後只冷眼旁觀,他竟理直氣壯地答:「我可做甚麼呀!」為求討回公道,我決定報警求助。

不足四分鐘,一名軍裝同事駕著電單車到場。他尋獲報案人(即是我)和該名裝修工人後,先聽取我倆的初步陳述,然後細心檢查我的車輛。其後,他聯絡工程負責人並要求他到場,再向我講解他已採取的行動,並請我耐心等候。期間,另一名警隊同事亦到達,並且再次檢查我的車輛。我其後聽到兩名同事商討處理方法;該名裝修工人期間再次向兩名同事否認是他的過失。我聽到其中一名同事禮貌地反問他:「你當時正在高空工作,如何得知毀壞並不是由你造成的?他的車真是有所損毀哩!」稍後,首先到場的同事再次向我解釋可以嘗試和解或通知刑事部同事處理。各位讀者,現場同事絕無偏幫我。當我感到他們已差不多還了我一個公道時,決定事件應可和氣收場了。我和工程負責人簽署記事冊和解後,事件亦告一段落。

我藉此機會感謝該兩名駐守九龍城分區的「師兄」的協助,並對他們的專業表現致敬,還要對自己當日的失態,深表歉意。

各位,還記得該名理直氣壯的看更嗎?他是否真的甚麼都不可以做呢?我並不是想吹噓警察的重要,但現在我體會到很多時候,我們是許多市民或不幸的人的希望及最後防線。試想想,倘若我們在日常工作或處理事件時只本著交差了事的態度辦事,會令那些向我們求助並有所期望的市民何等失望。其實,不論是否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投訴,工作時也應嘗試易地而處:若你是需協助的市民,會否接受自己所提供的服務呢?以上雖屬老生常談,但知易行難。還記得事件中最令我氣惱的是甚麼嗎?不是汽車被毀,亦不是該名裝修工人。各位,你願意做該名看更嗎?

一名駐守投訴警察課的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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