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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宿舍泊車證的計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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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函摘要)

我們是公開申請入住順利宿舍的人員,現有以下關於順利宿舍泊車證的計分問題,希望得到宿舍組的答覆:

1. 據我們所知,申請為期一年的泊車證時,居住年期是不會被列入計分的項目內。但最近公布獲發為期一年泊車證的分數時,我們竟發現居住年期被列入計分項目內。這個安排是計算錯誤,還是我們的誤解、抑或是宿舍組在未有通知的情況下單方面的決定。

2. 我們認為在申請泊車證時,將居住年期列入計分之內,對公開申請入住新宿舍的同事不公平。因為受遷拆影響的優先戶可優先入住順利宿舍,較公開申請的入住戶早半年入住;而按現時的計分方法,居住年期「每一年作兩分計算」,故將居住年期列入計分項目之內,會令優先戶較公開申請戶多獲一分。與此同時,現時的薪酬計分方法「以一個薪級點作零點二五分計算」。換而言之,其他公開申請戶須花四年時間才取得一分,而優先戶卻只須半年時間即可得到,而且更可優先選擇單位。這是否對公開申請戶不公平呢?

警長黃兆祺及謝錦雄

宿舍組回覆

順利宿舍入伙初期曾採用一個臨時的措施分配泊車證,即只計算申請人的年資及薪級點。這是由於當時每日不斷有新住戶入伙,因此不容許將住戶的居住年期分數計算在內。本年初由於全部單位已悉數入伙,故不用再使用臨時制度,而正式以百分之五十計分、百分之五十抽籤的方法作為宿舍泊車證分配的政策,而此制度是以住戶的年資、現居宿舍年期及薪級點所取得的總分為基礎。

此分配政策已實行了近三年,管方正檢討該制度,並已於三月六日至四月四日期間,向所有現居於已婚初級警務人員宿舍住戶發出問卷,以蒐集他們對宿舍未來泊車證分配政策的意見,從而制定新的分配政策或維持現有制度。至於住在其他宿舍的警務人員亦已被邀請填寫有關問卷。

為著公平及一致的理由,所有宿舍必須沿用同一套的計分制度。正如宿舍分配方法一樣,如為順利宿舍個別設立另一套制度,恐怕只會引起混亂及不公。

黃警長及謝警長對現行泊車證分配政策所提出的意見,將會在現正進行的檢討中一併考慮。

警察宿舍組警司吳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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