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教育系列
修身齊家篇(九)之
「青少年自我傷害的行為—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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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我們談及青少年濫用藥物的問題,其實濫用藥物也是自我傷害行為的一種,其他包括自暴自棄,自虐行為(如不如意時把頭撞向牆壁及手腕等以至極端的自我毀滅——自殺的行為等。青少年的自殺個案是一個敏感但令人關注的話題。我們不能單以「心智不成熟」來解釋。

據資料顯示,前年香港錄得約九百一十五宗的自殺個案,去年這數字有上升的趨勢。香港大學也成立了一個由多個不同專業人士組成的研究及預防自殺中心來遏止這問題的蔓延。家長們所關心的是如何讓自己的子女活得精彩,讓我們聽聽成長綜合服務中心黃重光教授在這方面的見解。

「青少年自我傷害的行為——為何?」

我們要從「推動力」、「防線」和「習慣」三個重要角度回答這個問題。

自我傷害行為的推動力是感情而不是理性,任何負面情緒特別是哀傷和恐懼,都可以導致自我傷害行為。

「失去」,例如失去男朋友或女朋友,或失去得到更好教育的機會,都會導致哀傷。

「威脅」,例如可能被懲罰的威脅會導致恐懼。我們必須緊記其他負面情緒,例如羞恥、內疚、寂寞、憤怒和妒忌等都可能引致自我傷害行為。有好幾個自殺個案中,多位少年人留下遺書表達因犯錯或因考試成績欠佳而感覺羞恥和內疚。也請大家緊記負面情緒多是錯綜複雜,例如一個青年人可能因被別人橫刀奪愛,既感哀傷,也因愛成恨,在嫉妒心驅使下傷害自己和其他人。

「防線」,是指自己、家庭和社群的三層保護作用。面對困難,青少年會設法幫助自己解決難題。自助若不成功,便會轉向家庭,特別是父母,尋找幫助。若得不到家庭的幫助,青少年便轉向社群,特別是老師、學校社工和朋友尋求協助。

若這三層防線都無效,他可能會感覺困擾、無助,甚至絕望。家庭的支援對青少年特別重要,家庭功能失敗的最重要癥兆在於溝通方面的表現:子女不再與父母談話,而父母也對子女感到迷惘和憤怒。

我們也必須從行為習慣的角度去瞭解自我傷害的行為。自我傷害是一種行為,正如所有行為一樣,可以成為習慣。有些青少年稍覺煩惱、不愉快、寂寞或苦悶,也會動輒傷害自己,因為自我傷害已經成為了慣性的發洩行為。

我們必須透過溝通去處理自我傷害行為。青少年若無法與父母溝通,或沒有傾訴對象,他便無法表達心中的情緒困擾。自我傷害行為常會成為非言語的溝通,表達了青少年的情緒困擾和無助及絕望的感覺。正確的處理方法當然是重新建立與青少年的正常關係和作有效溝通。

如各同事或家屬遇有管教青少年子女的問題(以至自身情緒的困擾時),可向所屬的警察福利主任求助,內容定當保密。

港 島:2804-1570 水 警:2301-1670

九龍東:2304-1400 九龍西:2150-7988

新界北:2673-5983 新界南:2418-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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