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預防投訴警察委員會系列
以個人理性及忍耐力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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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搜船?乜你咁麻煩!」

「出海捕魚都要查身分證?有無搞錯呀!」

我相信水警同事截查可疑船隻時,間中都會聽到類似上述意思的說話。誠然,截查行動揭發過不少海上走私活動,拘捕過一些從水路偷渡來港或無牌駕駛船隻的人,但無可否認,查船行動或多或少會對船上市民造成不便,從而招惹不滿。一些市民由於不明警方截查的目的,容易產生不滿情緒,對警務人員心存敵意,甚至惡言相向。如果我們的態度稍有失當,或忘記向受影響的市民解釋原因或致歉,不必要的誤會隨時會發生,投訴也會隨之而來。無論結果是怎樣,投訴都會為執行職務的人員帶來不必要的心理壓力和不安。

要預防投訴,同事們應提醒自己,我們是接受過專業訓練的專業人員,能夠以理性態度及過人忍耐力去處理事情,執行職務時要設身處地去想想受影響市民的感受。這樣,市民縱有不滿,也未必會遷怒於執法人員,自然有助減少投訴警察事件的發生。

(本文由研究預防投訴警察委員會委員、水警東分區警員陳弘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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