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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關係 2866-7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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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地教育津貼簡介 每年七、八月,都是父母為子女入學或升學而忙碌的日子。同事對本地教育津貼這福利有多少認識呢? 本地教育津貼是一項公務員福利,不論任何職級的公務員,只要他們有子女(包括領養子女)在香港的全日或半日制中小學就讀,便可申請這項津貼。領取本地教育津貼必須注意下列四點: (一)除特殊情況外(例如申請人的子女因弱能或弱智而獲得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特別批准),公務員子女在年滿十九歲後便不能繼續獲得津貼; (二)除獲得教育署署長特別批准外,領取本地教育津貼的公務員子女必須就讀於教育署「核准學校名單」內之中小學; (三)在同一時間,一名公務員最多只可讓四名子女享有本地教育津貼,及 (四)於二○○○年六月一日或之後入職的人員是不合乎資格申領這項津貼。 此外,公務員所獲得的本地教育津貼並非免稅項目,而夫婦則須避免雙重福利。 本地教育津貼是按比例每月發放,有關的津貼額(每年)計算方法如下: (一)小學至中三:津貼額為學費的75%; (二)中學(中四及以上):扣除每年基本收費5,050元後,津貼額為餘額的75%。 此外,本地教育津貼是設有上限的,分別為小學每學年31,950元,中一至中三53,025元及中四至中七49,238元。 由本年度,即○二/○三學年開始,本地教育津貼的申請已有新的安排。有關申請程序,請參閱總部於七月十五日發出的便箋。有關便箋可於警察告示欄(Force NoticeBoard)取閱。 查詢有關事宜可致電2860-3668(3640)(3616)(3618)與人事室福利組的職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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