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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預防投訴警察委員會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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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深水 現今的香港警察,工作量較前大增,而市民對警隊服務水準的要求也提高不少,對事情的看法亦有很大的改變。 警察是執法人員,當然不會受到違法者歡迎,因此在執行如截查、拘捕疑犯、票控違例駕車等職務時,往往會因一些「無關痛癢」的問題而招致投訴,這是無可避免和可以理解的。 不過,我個人認為,執法時如能客觀一點,態度有禮和語氣溫和,相信可以減低被投訴的機會。 在個人行為方面,以前部分同僚值勤小休時喜歡三五成群一起茶聚,市民司空見慣,不以為然。隨著時代進步,這種一起喝茶的習慣早已一去不返。大家也明白這樣做是不對的。但警察跟普通人一樣,工作一段時間後需要小休以助恢復體力,所以在值勤期間是可以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喝茶休息的。但卻有少部分同僚小休時行為教人失望,例如在公眾場所高談闊論、吸煙、說粗言穢語和休息過久等,自然會遭受投訴。因此,只要我們自律,投訴定會減少。 對有關投訴作出分析,一般原因總離不開執法時遇到的不滿或警察的行為問題。人員執法時如能態度客觀有禮,手法圓滑一點,以及多注意個人的行為操守,相信投訴警察個案的數字會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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