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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效能之衝突處理系列(三):有商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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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究指出,警民衝突能否化解,很大程度上視乎人員運用什麼溝通策略。有效的溝通可以令雙方更明白大家的立場和看法,避免和澄清誤會,矯正偏見,以致達到共識或雙方都可接受的方案。

簡單來說,良好的溝通包括三個重要元素

1.接收資料:準確地接收資料是良好溝通的第一步。有時,因為持有偏見,人員可能會只偏重收集與自己意見相符的資料,而忽略了一些不相符的信息。在收集資料時,要提醒自己盡量客觀,開放自己,細心並準確地觀察及聆聽。

2.分析了解:接收了各種資料後,我們就要細心加以分析,從而了解對方的性格、立場和感受。不可只以貌取人或單憑「直覺」作出判斷,而是從觀察與聆聽得來的資料中作出分析,從而取得較客觀的看法和適當的應對。

以下的例子,說明了如何用理性的方法去糾正一些謬誤的思想:

標籤效應:「那些有紋身的人,怎會有好人哩。」

理性思想:「不可以『一竹篙打一船人』,這種做法屬個人喜好,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自由,不應該以貌取人。」

受害者心態:「若果他能予以合作的話,我就可較容易處理,他才是問題的關鍵。」

理性思想:「他剛發生交通意外,表現激動屬正常情況,其實大家都不希望發生意外。」

偏激思想:「他事實上是違例,任何解釋都不能脫罪,所說的全都是藉口或狡辯的理由。」

理性思想:「他希望作出解釋和訴苦,我應該花一些時間聽取他的表達,嘗試了解後再決定怎樣做吧。」

3.表達技巧:適當的表達技巧可幫助對方較容易接受你要傳達的意思。例如,平和的語氣、適中的節奏能緩和緊張的氣氛。在談話內容方面,盡量避免使用批評或攻擊性的字眼,質問和帶有負面含意的問題。相反,一些語言技巧,如「意譯」(指用另一句句子去表達對方說話的內容)可澄凊對方的意思,減少誤會的可能性。此外,如果能留心對方信息裡的情感,然後描繪出來,對方覺得雖然自己犯錯,但感受仍受尊重,心情會較易平伏下來,亦會較願意合作。

不過很多時候,溝通其實由「非語言」的元素開始。不同的眼神、態度、語氣、甚至動作,絕對令對方有不同的感覺和印象。如果各方面都能配合得宜,必定有助溝通,從而更有效地處理衝突。

心理壓力處理講座 ─ 當差減壓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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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及查詢:警察心理服務課 - 總部,港島及水警:2866-6206 ( 銅鑼灣禮頓道111號5樓 ) 或九龍及新界:2735-3739 ( 上海街八十號華海廣場二十二樓 )。電郵地址:psg@police.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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