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服務條件組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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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警察總部人事部服務條件組舉辦的「提早退休及重行受僱計劃講座」已於去年十二月中圓滿結束。該組共邀請六百一十五名符合資格的初級警務人員參加,當中有一百八十二名出席在十一及十二月舉行的三次講座。

是次講座由人事部服務條件組的趙蟾雄警司、陳敏儀、容忠偉,以及宿舍組的盧錦釗和葉林海恩主講,介紹提早退休及重行受僱的資格、職業保障、財務影響、假期安排、房屋福利及其他附帶福利等。在各講者詳盡地講解內容後,與會者立即把握機會踴躍發問,反映各同事對有關題目的濃厚興趣。

有見及此,人事部服務條件組將會繼續舉辦此類講座,並將會在九月開始籌備本年度的「提早退休及重行受僱計劃講座」,屆時將發信邀請年齡介乎四十三至四十四歲的舊退休金計劃同事及四十八至四十九歲的新退休金計劃同事參加。敬請密切留意《警聲》的報道,或於九月中旬後致電退休組(電話:2860-3752)查詢。

此外,鑑於近期有數名警務人員疑因未有將全部負債清楚填報而被刑事檢控或紀律聆訊,現特別提醒所有準備申請重行受僱或續聘的讀者,債務申報表格已清楚列明,在評估是否適宜批准申請人在警隊獲得重行受僱或續聘時,申請人不會純粹因為他有未償還債項而被拒絕。在處理有關申請的過程中,尚未償還債項的因素會連同其他相關資料一併考慮。所以, 讀者請緊記在填寫債務申報表時,必須申報所有尚未清還的債項,包括全部由特區政府或任何財務機構提供的有抵押或無抵押貸款及欠債,申報人如被發現蓄意提供虛假或失實資料,可能會接受刑事檢控,或紀律行動,或被終止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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