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訓練小組成立 加強人員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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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日!一個耳熟能詳的名稱。在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及一班警區內經常協助提供訓練的同事的協助下,訓練日被視為一種有效、有建設性的內部溝通渠道。有見及此,區訓練小組便應運而生。

事實上,因應最近在程序手冊第五十二章第十五段及職員關係手冊所作出修訂,各區的區訓練小組應運而生。小組工作是主動及貫徹地協助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進行訓練日及其他訓練,並肩負促進內部溝通及持續以最新資訊裝備前線警務人員。

根據程序手冊規定,區訓練小組成員分別由督察、警署警長及警長組成,任期兩年,以幫助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此外,各成員更需接受由訓練部訓練發展課提供的「促導及團隊建立技巧」訓練。最近,新界南總區開辦兩班「促導及團隊建立技巧」訓練課程,共三十二名不同職級(警員至總督察),當中包括兩名主動報名的秀茂坪警區的同事完成訓練。

署理助理處長(訓練)洪克偉及新界南總區指揮官施關綺蘿均出席訓練班的開幕及閉幕儀式。新界南高級警司(刑事)陳偉剛亦與學員交談,以加強溝通。

施關綺蘿強調,作為區訓練小組成員,在進行訓練前的準備工作是非常重要。她表示:「在『促導及團隊建立技巧』訓練中所學到的不單是技巧層面,也是一種有用的警務技巧。」

洪克偉其後致送團隊建立活動的裝備給新界南總區代表,除表示訓練部可以提供的支援外,更鼓勵小組成員繼續努力。

區訓練小組成立,以進一步加強人員的警務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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