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預防投訴警察委員會系列
不應因投訴而氣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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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衝鋒隊隊員,除車長一職外,衝鋒車內每一個職位都擔任過。

一天,警長帶領我和一名穿便裝的師兄一同在舊區進行反罪案巡邏。到了「咇份」快將結束時,還沒有碰上任何罪案。雖然好像沒有半點工作成績,但也算是好事。最後,終於遇上了,不料……!

當我們巡至街市時,便裝師兄看見一個衣著過時、頭髮蓬亂、神色慌張及貌似非法入境者的中年女人。他立刻給我一個眼色,截查行動隨即展開。

截查期間,她突然高聲質問為何要她出示身份證。我們明白市民在公眾場所被警察截查的感受,因此,隨即向她詳細解釋。但她仍感不滿,還跟警長談條件,說要是她能出示身份證,我們三人便要向她道歉。我們是受過專業訓練的人,當然不會計較向感到被冒犯的市民致歉,怎料卻換來一宗投訴。

事後,我們作出檢討,及研究既可避免投訴又可執行職務的方法,但可惜茫無頭緒。

近年,警隊在增進警民關係和改善服務質素方面推行不少措施,當中的「簡易程序」計劃對促進警民了解發揮了一定的作用。這個處理投訴的行政程序提供一個途徑,讓警隊知悉市民對警務行動的意見和感受以及警務人員的表現,也可藉此讓市民知道警務行動的用意和原因,以及警隊重視他們的反應。其實,只要我們遵照警隊的教誨,以公正、誠懇、有禮的態度執行職務,必可減少市民的誤解和不滿,還可得到同事甚至上級的支持。我們有幸成為這支優秀警隊的一員,應以此為傲,同心協力維護前輩艱苦建立的聲譽,決不應因一時的無理投訴而感到氣餒。

(由港島區衝鋒隊警員伍文浩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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