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預防投訴警察委員會系列
助童犯改過自新

我是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的偵緝警員。過往幾年的調查工作,幫助我累積了不少有關處理罪犯的技巧及經驗,希望跟大家分享。

多個月前,我參與調查有關電子收費機失竊的案件。起初,大家都懷疑案件是具有電腦技術的犯罪集團所為,但調查後發現,疑犯卻只得十三歲。

疑犯被捕初期,表現得頗不合作。他在口供中所提供的解釋極不合理,只想推卸責任。經觀察後,我看出他內心其實很徬徨驚恐,像一般小孩子做了錯事怕被父母責罰一樣,只顧矢口否認,甚至編造故事來作出辯護。記得自己還是小孩的時候,便曾因此被父母痛打一頓。

我嘗試易地而處,終明白他是怕被懲罰才編造謊言。於是,我便以朋友甚至乎作為他兄長的態度與他談論案件,希望能夠得到他的信任;更要讓他知道,調查目的是要了解事件真相,而不是要懲罰他。我還勸告他不要隱瞞事實,否則只會害了自己和令父母親友失望。最後我鼓勵他說,即使做錯了事,只要能勇敢面對,也會得到別人原諒。

談了一會後,這小童對我已漸生信任,還開始明白我是想幫他的,便坦白說出案發經過。疑犯的媽媽到達警署後,我告訴她事件的始末,並提醒她說,最重要的是知錯能改。當疑犯與他母親相見時,也勇敢地承認過失。

疑犯最終被控告盜竊罪。幸好兒童法庭法官只輕判他接受社會福利署監管一年,不用留案底。結案後,他與其母親寄了一張感謝卡給我,多謝我的關心和教導,同時更讚揚警務人員辦案不但手法專業,而且還有人情味。我跟該名兒童的父母至今仍保持聯絡,並不時向他們了解該青少年的生活近況。據悉他現時已痛改前非,更立志日後加入警隊,做個好警察。

偵緝警員羅基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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