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虐老個案程序指引經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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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虐老個案程序指引》已於三月一日開始生效;該份強調「多專業合作」的《程序指引》乃因應二○○一年行政長官施政報告而編訂,旨在協調各方面專業人士的努力,為長者的福祉提供最大的保障。 虐老的形式包括「身體虐待」、「精神虐待」、「疏忽照顧」、「侵吞財產」、「遺棄長者」和「性虐待」,而長者是指六十歲或以上的人士。

於二○○二年,政府成立一個跨專業的「核心支援小組」,警隊派出保護兒童政策組代表出席。 該小組的工作,包括統籌香港基督教服務處進行之探討香港虐老情況的研究計劃,及其後在荃灣警署、葵涌警署及長沙灣警署推行的先導計劃。 經過兩年的努力,工作小組制訂這《程序指引》,供有關人士使用。

另外,政府亦成立附有電腦化資料庫系統的「虐待長者個案中央資料系統」,以協助政府制訂應付虐老問題的策略。 該中央資料系統由社會福利署管理。

在該《程序指引》正式實施前,小組已於二月五日舉辨了一個簡介會,吸引了來自有關專業界別如社會福利、醫療、護理等的六百名人士參與,當中包括七十名警務人員。 在簡介會中,保護兒童政策組總督察黃少卿是其中一名講者,她介紹了警方的處理程序及指出其他專業人士於面對懷疑虐老個案時所需要注意的事項。與會者均認為簡介會提供了充足的資訊及非常有用。

黃少卿提醒前線人員於處理虐老個案時必須有同情心,保持耐性及公正,並鼓勵各專業互相合作和信任,達致有效地處理虐老的問題,保障長者的福祉。《程序指引》已上載於警察內聯網的知識管理資料庫內,人員可以參考有關的程序及下載有關表格。

警隊派員出席簡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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