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人員獲頒發
學以致用模範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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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至二○○四年度學以致用模範獎頒獎禮已於三月十七日在警官會所舉行。人事及訓練處處長傅俊康在典禮上表示,警隊已撥款二百五十萬元,在未來三年繼續推行「本地短期課程發還學費計劃」,供初級警務人員及任職督察八年或以下的人員申請。

傅俊康在典禮致辭時指出,在過去三年發還學費計劃共撥款超過二百萬元,協助七百名初級警務人員和督察級人員修讀自發學習的研習計劃或課程。該等課程與人員的工作有關,並可配合其本身的發展需要。

傅俊康指出,為未來三年所作的撥款,旨在為警隊人員培養持續的自學文化,因為公務員事務局為期三年的資助公務員自學計劃已經結束。根據該局於二○○一年開展的資助自學計劃,訓練部獲得超過二百萬元的撥款,使一千七百名人員受惠,資助他們修讀與本身工作及個人發展需要有關的課程。

他說:「我很高興地告知各位,由於警隊成員的積極參與,因此,我們在資助公務員自學計劃的大型部門組別中奪得了金獎。對於警隊獲得這項榮譽,我身為人事及訓練處處長,實在感到十分自豪。」

他又說:「在瞬息萬變的香港,警隊所有成員必須不斷提高本身的能力,藉此提升我們的專業服務質素。為此,訓練部每年撥款九十萬元,供曾修讀與工作有關的課程的人員申請退還部分學費之用。在二○○二年,有超過一千名人員獲發還部分學費。」

傅俊康隨後頒發學以致用模範獎的獎狀和價值五百元的書券予五位優勝者,分別是總督察鄭德明、女高級督察石瑋慈、警長陳威基,警員高振邦及女警陳玉蘭。

助理處長(訓練)湯明善則頒發優異獎狀和價值五十元的書券予另外五名人員,包括高級督察余世傑、高級督察戴雅誠、警署警長林志榮,警署警長王志明及警長劉志光。

學以致用模範獎旨在激勵員工透過持續進修以改進工作表現,及鼓勵員工在工作上實踐所學知識。是次比賽的參加人數為二十八名,由總警司(內部訓練)、高級警司(訓練發展)和高級警司(高級訓練)組成的評選委員會負責進行評選。委員會是根據參加者把所學的知識和技能應用於工作上的程度,及已經達致的工作改善程度或正在產生的潛在好處,而對他們作出評選的。

在五名優勝者中,總督察鄭德明得分最高(八十點三三分,修讀人力資源管理課程碩士學位),其餘為女高級督察石瑋慈(七十九點一七分,修讀社會科學碩士學位),警員高振邦(七十四點八七分,修讀人力資源管理文憑),女警陳玉蘭(六十九點五分,修讀刑事法律學士學位)及警長陳威基(六十四點五分,修讀領犬課程)。

獲得優異獎狀的五名人員的成績非常接近,得分為六十三點五至五十九點八三分。

傅俊康及湯明善頒發獎狀予得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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