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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過目不忘
強姦犯無所遁形

 

若你只曾看見疑犯的照片,你可否將他的外貌模樣深深記於腦海中?警長潘耀輝便能身體力行證明專業的警務人員可以做到這一點,而他的高度警覺性更促使一名通緝犯被繩之於法。

去年八月,高等法庭裁決該名通緝犯,於二○○二年五月強姦及行劫一名女子罪名成立,分別判處八年及四年監禁,兩項刑期同期執行。

潘耀輝的專業精神備受該案的主控官讚許。主控官說:「若果沒有了他這樣的警覺性,被告可不會那麼快便被逮捕歸案。」

潘耀輝憑著閉路電視影像將強姦犯繩之於法。

 
潘耀輝向《警聲》表示,他十分高興能協助將犯罪者繩之於法。此外,他表示,沙田警區重案組迅速地將閉路電視的影像剪輯和分發予其他警署,亦應首記一功。否則,那名強姦犯可能仍消遙法外。

潘耀輝在二○○二年服務於警察機動部隊「B」連第三小隊。在五月三十一日晚上,他利用小休時間觀看張貼於旺角警署告示版上的十餘張「單張」。這些「單張」印上疑犯的照片,或閉路電視攝得的疑犯模樣,以及每宗案件的相關資料。當日,其中一張「單張」印有一名涉嫌與一宗強姦及行劫案有關的男子被閉路電視所攝得的影像。

潘耀輝說:「由於我曾於總區重案組工作,並協助製作疑犯拼圖,我對這些閉路電視影像特別留意!」

潘耀輝所屬的機動部隊於翌日與旺角警區反黑組攜手進行反黑行動,巡視不同場所的牌照。當他到達一間麻雀館時,即時發覺其中一名參與「竹戰」的人士的面貌跟警署「單張」上的閉路電視影像十分相似。

他回憶說:「那名男子不敢與我有眼神接觸。雖然他面上鬍鬚已被剃去,我仍十分有信心他就是我們正在尋找的疑犯。」

潘耀輝立即告知上級,而警署警長梁永亨即時安排人員把圖像帶到現場。此時,機動部隊與重案組已完成行動,離開麻雀館。為免打草驚蛇,潘耀輝、梁永亨與警員蘇柏榮則仍在麻雀館外守候監視,直至圖像運至現場作對比。

當他們對比圖像後,便把疑犯帶到麻雀館外查問。潘耀輝說:「閉路電視所攝得的影像顯示,那名男子穿著水靴。但是,那人當時只穿著拖鞋而已。我與同僚遂詢問他的工作,他表示負責運送鮮魚到市場。我們即時聯想到他的工作與穿著水靴的關係。當我們再進一步查問時,他開始迴避問題。」

該名男子被帶返警署,隨後案件由沙田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該組人員在男子身上檢獲一件金飾,後來該件飾物被證實為受害女子當日被搶去的失物。

潘耀輝自稱記憶力並非特別強,但認為若用心仔細地看的話,便可以把疑犯的照片或閉路電視影像牢牢記住,而時常保持警覺亦有助警務工作。

當被問及處理該案的感受,潘耀輝說:「坦白說,印象並非十分深刻!因為這並不是我第一次拘捕強姦犯,之前也處理過數宗風化案件。最重要的是,犯事者得到應有的懲罰。」

潘耀輝現時駐守尖沙咀分區巡邏小隊。自一九八四年加入警隊後,他曾於西九龍不同崗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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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截稿日期: 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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