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基金重新開放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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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想令你的家人有一個更有保障的將來?請把握機會,立刻參加「家庭保障基金」,當你和家人遇上突發事件時,得到基本而全面的保障。 「家庭保障基金」由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支援課協助管理,是一個特別為警隊內督察及以上職級和文職人員而設的自願團體人壽保險計劃,旨在為於在職期間不幸身故,或因意外而導致不同程度的永久傷殘的在職會員,提供最高港幣五十萬元的保險賠償。 「家庭保障基金」特別於五月三日至三十一日期間接受申請,讓以往錯過了的人員再次有機會參加。上述日期過後,只有新加入警隊首三個月的督察級及以上職級和文職人員才合資格申請為基金會員。 參加基金的人員需每月供款,款項從會員的每月薪俸中扣除(1)。而現時的「家庭保障基金」會員每月供款額為港幣五十元正。 同時,由今年起,凡具五年或以上會員資歷及在退休時仍為基金供款人的會員,如在退休後逝世,其配偶或家屬可獲港幣五千元的撫恤金。 如欲進一步了解「家庭保障基金」的詳情或索取申請表,可瀏覽警隊內聯網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網頁,亦可致電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熱線2860-3200查詢。 (1) 管理委員會及有關保險公司會按個別考慮所有申請。會員資格只會在庫務署開始扣除每月供款之日才正式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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