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派員到外地作交換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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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警隊人力資源策略的一部分,警隊最近與新加坡警隊和倫敦大都會警察建立進一步聯繫,為人員安排「交換訓練計劃」。

助理處長(人事)陳偉基表示:「這為三地警隊在人員培訓方面所採取的夥伴關係,立下新里程碑。參與計劃的人員除可交流工作經驗外,更可協助在多項共同關注的警務上,建立更佳的工作關係。對個別人員來說,交換計劃不但增進和擴闊他們的國際視野,並且加強警隊與新加坡與倫敦警隊的聯絡。」

本年二月至四月間,警隊共派出三名人員,包括兩名警司和一名總督察——施志文警司、張靜女警司和鄭福全總督察,前往新加坡和倫敦作交換訓練。

施志文和鄭福全高度推崇這項計劃,他們均表示:「派往新加坡警隊使我們能夠考察當地對『社區警政』的理念和實踐。他們的優良做法,不少已在我們警隊實行。考察期間使我最為受用的,是他們重視機構內每名人員,使我感受到『團隊精神』是相當重要。」

同樣地,張靜亦察覺到倫敦大都會警察普遍以他們的專長為傲。她表示:「我在總部遇到的大部分人員都是他們工作範疇的專家。即使警員也可單獨負責草擬可接受行為約章,令我印象深刻。這份約章現時廣泛用於倫敦大都會警隊。他們用人唯材而非受人員所屬職級限制。」

為進一步增加人員的管理發展機會,處方亦已與廣東省公安廳和上海公安局作出類似的安排。雖然警隊提供大量機會發展人力資源,但同時亦鼓勵個別人員裝備自己、發揮潛能。為此,人事部現正製作一套協助人員自我發展的指引。

張靜獲派往倫敦與當地警隊交流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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