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人員獲頒處長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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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長李明逵日前頒發處長嘉獎予六名人員,他們分別偵破一個高利貸及收債集團和一宗涉及配售新股的詐騙案。

總督察林世傑及兩名警員曾學明及周偉賢在九九年十月至○四年三月期間,調查一龐大高利貸及收債集團,而其涉及案件佔所有與收債有關的刑事毀壞舉報達三分之一;期間,三人表現出色,結果導致集團主腦及五名核心黨羽被裁定「串謀以過高利率收債」及其他相關罪名成立,判監十二年半。

總督察蕭唯誠及兩名警長孫乃君及吳樹明,則因在調查一宗涉及一家上市公司配售估值六億八千六百萬新股的詐騙案時,表現專業而獲嘉獎;三人進行長時間及極為複雜的調查,結果經漫長的訴訟,導致兩名涉案主腦分別被判監十二個月及十六個月,後者緩刑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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