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互助社消息
二○○六年年初退股特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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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年初,不少社員會計劃動用自己的儲蓄,以繳交二○○五年度的稅項。基於儲蓄互助社條例的規定,任何社員於年底結算前退股,將會損失該年度的股息。有見及此,為配合社員二○○六年年初退股,同時亦不影響二○○五年度股息,本社將作以下特別安排,請各社員注意︰

(一)由二○○五年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時正止,本社「查數易」電話系統中的退股申請功能祇接受「年初退股」申請。

(二)社員亦可填妥退股申請表(表格二),並在表格申請人簽署欄旁的空位,用紅筆註明「年初退股」,於二○○五年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時正止,交回本社旺角華僑商業中心辦事處;如沒有註明,本社職員將視作一般退股辦理,並即時(於十二月份)辦理該宗退股申請,社員將會損失是年度的股息。

(三)本社職員於收到註明「年初退股」的申請表後,將集中於大除夕前處理,並於二○○六年一月三日辦理。

(四)以匯豐或恆生銀行戶口轉賬的社員,可於二○○六年一月三日下午提款;而以其他銀行戶口退股的社員,本社將以支票存入其銀行戶口內,社員須於二○○六年一月四日下午方可提款。

(五)有關退股金額,由於銀行未及在本社處理年初退股時確定所有社員於二○○五年十二月份的儲蓄數據,因此各社員所退股之金額將以二○○五年十一月份之儲蓄結餘為準。

此外,社員如需於退股後申請貸款,除須於退股申請表上用紅筆註明「年初退股」外,並須連同有關的貸款申請書一併遞交,本社職員方可就此等貸款申請作特別處理。

上述措施是為方便社員而特別安排的。如欲申請於二○○六年一月三日退股的社員,必須遵守上列細則,否則本社將當作一般退股申請辦理。如因社員未有清楚指示而衍生的任何問題,本社一概不會負責。

另請各社員注意︰倘庫務署按慣例提早於聖誕節或農曆年假期前發放薪津,本社亦會相應於現職公務員發薪日起計第二個工作天透過自動轉賬收集社員儲蓄及還款。任何社員(包括離開警隊、退休、停職等)轉賬日期皆會相同。社員應主動留意自動轉賬日期,並於戶口內預留足夠金額,否則轉賬失敗可能會影響日後申請本社福利項目之資格。另因未能成功轉賬被銀行扣除有關之手續費,一概與本社無關。

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399-7878與本社職員聯絡。

*請注意︰以匯豐或恆生銀行戶口轉賬的社員指該社員每月以銀行自動轉賬方式於本社儲蓄或還款的銀行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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