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單元二發展課程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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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於二○○三年就警員五年及十年發展學習課程作出檢討後,決定以一套新的警員發展單元課程,取代上述的五年及十年課程。新課程共有四個單元,當中首三個是必修單元,分別是單元一:專業發展、單元二:個人效益,以及單元三:心理才能,而單元四:督導發展是選修單元。檢討的目的是要不斷提升警隊培訓課程的質素及效益,以便學員能有效應付不斷轉變的工作及社會環境,也有利於課程日後獲得專上學院的認可和承認。

新編的單元一及單元四發展課程已於去年四月面世,而修畢單元一課程的二十三名警員也於本年四月三日至八日,參加單元二的試驗課程。單元二發展課程(個人效益)的目標,是透過課業、個案研究及真實生活經驗分享,讓學員充分理解各種有關技巧,並協助他們提升在溝通、表達、領導和建立團隊,以及解決問題和決策技巧等方面的個人效能。警隊希望部門的整體效能表現,會隨著人員的個人效能提升而有所改善。

訓練活動按照所需學習形式在相關地點舉行,當中包括在課室進行有關個人財務管理、轉變及逆境管理、事業發展等課題的輔導討論,以及在網上學習電腦室進行終身學習課,以至在戶外進行領導才能及建立團隊精神訓練。在編排方面,課程盡量安排學員積極參與和提升課程的效益。警察訓練主任羅振雄警司出席了整個試驗課程,以確保達致所訂目標。

試驗課程完結後,羅振雄警司及初級警務人員發展學習科郭喜龍總督察隨即與該科所有參與編製單元二課程的教官(警員訓練),就課程的試行情況及學員提出的意見進行檢討,並對課程內容及教材作進一步改良。警員發展課程(單元二)已經在本年四月二十四日正式推出。隨著單元三課程的面世,整套警員發展單元課程計劃在二○○七年四月施行。

學員積極參與領袖及團隊精神訓練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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