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退役同僚協會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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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老級退役會會員談警察歷史

兩位退役會同僚日前接受香港大學社會學系朱耀光博士和何家騏先生訪問,講述在日治動盪時期和光復初期香港警政的親身經歷和見聞,並出示當時的文物作歷史見證。

現時八十六歲的退役警長(編號四十八)梁國虹是一位網球義務教練。梁國虹原籍廣東東莞,於一九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出生於香港,居住於西營盤。當時黑社會橫行,為免遭受欺凌,因此立志當差,於一九四○年十二月九日加入香港警隊。當時第二次世界大戰已展開序幕,當局急需大量警察以維持治安,因而將原本六個月的訓練縮減為五個月。梁國虹受訓後派到大館(中央警署)當值,但不久香港於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日軍全面佔領。

當時歐籍長官將全部同僚齊集警署作最後訓示,指出日本已佔領香港,如果他們願意,可繼續留港當差,否則可選擇返回內地暫避。不久,所有歐籍長官被押往赤柱集中營。當時大部刀華籍警員在局面稍為穩定後,返回差館報到,繼續當差並改名為「憲查」。梁國虹示「行為良好退役證明書」,證明他在一九四○年十二月九日至一九七四年四月八日為香港服務達四百個月。另外當香港和平後,全部戰前警察在日治時期繼續為香港治安服務的同僚均獲頒授四個勳章(勳章刻有一九三九至一九四五),從而表揚他們在動盪時期緊守崗位。

另一位歷史見證人物是現年八十一歲的退役警長(編號一四○九)麥成穩。在日治時期他在太古船塢做修船技工,但在和平前兩個月潛回大陸鄉間。直至一九四六年返回香港加入警隊,到警察學堂(現時赤柱聖士提反小學)受訓三個月。當時由師爺(文員)教授法例,歐籍軍隊咩喳負責操練。有趣的是當時港英政府發給他們的警察委任證仍沿用淪陷時期日本人的印制,委任證抬頭印有「香港佔領地總督部」的字樣,更穿著日本「憲查」的制服。

在採訪過程中,兩位退役同僚道出很多感人故事及鮮為人知的歷史見證,豐富了「動盪時期之香港警政」展覽的資料。

本欄繼續推出由協會資深會員提供資料,並由香港社會學系朱耀光博士及何家騏先生撰寫有關香港警政歷史變遷過程:

五六十年代的香港女警結婚有嫁妝

眾所周知,七十年代前入職的警務人員,男女的薪津有別。於六十年代初入職的女警,每月的薪酬約一百八十元,跟男同僚二百二十元相比,相差達四十元。更重要是的她們原來都不屬於長俸制的人員,可能當時殖民地政府的高層沒有想到,年輕入職的女警會在婚後繼續盡忠職守直至退休吧!不過,當警察有接近二百元的月薪,仍有莫大的吸引力。

女警的待遇固然比不上她們的男同僚,但不可不知,女性人員原來連獲配宿舍的福利也沒有。可是她們卻有一項鮮為人知的特別福利,這就是所謂「嫁妝費」的特別津貼。所有差齡滿五年的女警,沒有不良的操守紀錄,結婚時便能申領一筆約三千元的特別津貼。這項安排,想必令現時的女性警務人員羡慕不已!不過這項津貼附帶的發放條件,申領女性人員的準丈夫不能是同級的警務人員。也即是說,男女警員結婚則不能取得此項福利,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警務處的規定變相鼓勵上下級人員通婚!另外,婚後的警察夫婦亦不能在同一警署當值。

另類的「通天老倌」

正如一些在六十年代入職的退役女警所憶述,以往她們在男性主導的警隊內可說是既備受歧視、又受呵護備至的一群。在制度上,女性人員被劃分成獨立的一群,而在男性文化主導的警隊內,男上司亦不會把最危險的工作交予女同事負責。女性警務人員,從前較少有機會晉升至管理層,但是她們絕對是「不可或缺」的一群。根據官方文件的描述,五六十年代的女警被定位為擔當警務工作的輔助者,主要從事一些非前線及後勤的工作,包括法庭守衛、囚犯押送、搜身、落口供、物資調配、社區教育、公關及人群管理等相對危險性較低的工作。很多時候,男警都要倚重女警去達成他們的任務。誠如一些女退役人員所描述,她們可說是警隊內另類的「通天老倌」:於有女性市民參與的集會,男上司們一定會安排女警到場維持秩序;遇有風化案件,跟案主落口供的工作理所當然交由女同事主理;至於發現棄嬰,男上司們差不多必定交由女警作即時處理,一位曾負責處理棄嬰的女警說,跟她聯絡的福利機構曾在替孤兒取名時用了她的名字作組合,令她感覺到好像生了很多子女一樣。

女警值班的安排,與分早午晚三更當值的男警不同,女性人員基本上不需於夜間當值,即使個別的警署負責人或會安排女性人員通宵當值,但她們都不用徹夜上街巡邏,只需於警署內留宿以備召用。而在日間,女警則多都被安排與男同僚一同出更,或被指派到報案室當值日官。這情況直到七十年代,警方的內部無線電通訊系統啟用後,市民才看到女警在日間單獨出更。

除了指揮交通及處理棄嬰外,其實女性人員亦在人群管理的工作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當中,在六七年騷動期間,原來女警往往正是被派往最前線的一群。鑑於女警們處理女性及年幼群眾比較方便,如在港督府及中區希爾頓酒店門外集會的人群管理工作,她們正是那些站在最前排、築成人牆阻止示威者衝擊政府機關的一群。在緊急動員期間,她們亦肩負起支援前線男同事之責。六十年代的女警,雖然沒有被安排接受防暴的訓練,但卻是支援防暴工作的中堅份子。女警們會「棄裙穿褲」,到騷亂現場替女滋事者進行搜身的工作;在警署內跟女疑犯問話及打指模作紀錄;押送女犯人進出法庭及監獄等。但是最重要的任務,則是運送伙食到前線的工作。在戶外當值的男同僚,每見女警的出現,都會發出頗一致的歡呼聲:不用再捱餓了!

(待續)

  兩位退役同僚講述在日治動盪時期和光復初期香港警政的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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