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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實踐借鑒庫」新的知識管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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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在五月成功推出「智庫」後,服務質素監察部最近又與電子警務科合作,為警務實踐借鑒庫推出一個新範本及導覽設計。要使用該範本及導覽設計,可經由警察內聯網進入「知識管理」>>點按智庫中的「知識管理工具庫」(圖1)>>點按警務實踐借鑒庫,然後選擇「警務實踐借鑒」或「尚待改善的範疇」(圖2)。

警隊明白到有需要不斷對現行各項程序、方法及其本身的組織架構作出監察。警隊人員的觀念亦須由追求更努力地工作提升為追求更有智慧地工作;而最終的目標是確保有效地利用警隊資源。

去年七月,處長李明逵指令服務質素監察部就「尚待改善的範疇」及「良好工作方法」釐訂出有關項目(參看《策略行動計劃》中的管理優先工作第5.7項),並製備途徑,向所有人員傳達相關信息。在最近的監察周期中,服務質素監察部研究及監察科找出了一些須予改善之處,以及一些應予表揚及分享的良好工作方法,供人員參考借鑒。

同時,當局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以找出一些可用的「經驗教訓」,以及設計一個類似的平台,讓人員可以查閱有關資料。

當局把可供借鑒資料進一步劃分為三個不同的層次,它們分別是:

第一層次 - 已獲警隊認可而即將在全警隊實行的可供借鑒方法,及

第二層次 - 已在研究及監察科的監察報告內公布,供人員參考的可供借鑒方法;

第三層次 - 已獲警司級人員認可的本地其他機關所採用的良好工作方法。

負責指揮各有關單位的警司已獲給予專用的電子討論區,以便其可將所屬單位已實踐或推行的良好工作方法跟警隊其他人員分享。這個類別的方法須獲負責指揮有關單位的警司或以上職級人員親自認可;當局會提供一個因應警隊特定需要而設計的範本,以方便人員把可供借鑒方法上載。

負責認可工作的警司在就屬於第三層次的良好工作方法作出認可時或應考慮以下兩項先決條件:

(一)有關方法必須能夠在某方面提高運作效益或成效,以及

(二)實行有關方法有助盡量發揮或促進善用資源效益。

現時在Lotus Notes的警察電子郵件網絡桌面上可找到警務實踐借鑒庫的圖標,點按該圖標便可找到協助上載用的警務實踐借鑒庫範本。範本內設有一個畫面,協助人員逐步進行有關程序。

如有任何查詢,可與高級警司(監察組1)許秉志(電話:2860-6587)或高級警司(監察組2)黃瑞發(電話2860-6585)聯絡。

(圖1)智庫的畫面及上面的六角體。

(圖2)警務實踐借鑒庫的「警務實踐借鑒」、「尚待改善的範疇」及「經驗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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