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批出管理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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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三年為警察總部提供綜合物業管理、保安、清潔、園藝及搬運服務的公開招標工作已經完成,合約由本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中央投標委員會現已批准在未來三年把合約批予新福港屋宇服務有限公司,屆時會有約一百四十名全職員工受聘於警察總部內工作。

招標的預備工作為期九個月,首先在本年一月舉行合約內容簡介會,會上邀請多家物業管理公司就其服務及綜合物業管理整體概念作簡介。這是首次採用綜合物業管理整體概念為警察總部大樓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旨在為在警察總部辦公室工作的七千名人員及員工提供更佳及更完善的服務。

標書評審小組由助理處長(支援)何國佳擔任主席,當然成員包括高級行政主任(刑事)陳佩嫻、高級行政主任(總務及發展組)劉振輝及警司(總務)(支援)鮑湛誠,行政主任(支援)邵雪珊擔任秘書。何國佳亦讚揚警察總部屋宇經理鄧玉富及高級督察(支援科)鄧志明的工作,促使招標工作順利完成。

簽約儀式已於十月六日在警政大樓舉行,當日把合約正式批予新福港屋宇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鄭德棉。支援部與管理公司現正安排連串的探訪,作為全面交接工作的一部分,以便該公司在十一月接手新職務前知悉各有關單位的意見及期望。

助理處長(支援)何國佳(中)主持總部物業管理簽約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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