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不是求分數
為求專業水準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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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不及格而重考,順理成章。但若已取得及格甚至極佳的成績,你會再次參加嗎?警員方樂民、鄭錦輝和女警凌凱瑛與《警聲》讀者分享他們的經驗。

在二○○六年的晉升警長檢定考試中,方樂文與鄭錦輝均榜列「優異」,而凌凱瑛亦考獲「優良」的成績。

駐守尖沙咀分區的方樂文以八十八分佳績成為應屆狀元。但是,原來他在○二年第一次參加晉升警長檢定試中已及格。他對《警聲》表示,不只是為考試而重溫《程序手冊》、《警察通例》和《警務手冊》,而是要為做好日常的警務工作才這樣做。他指出,由於警務知識和程序常有改變,故此有必要不斷更新自己在這方面的知識,以保持高質素的專業水平。他說:「警務人員必須不斷汲取更新了的警務知識,執行職務時才能夠得心應手。」

鄭錦輝非常同意。他說:「以控煙法例作為例子,新法例生效前,很多地方都可以吸煙,但當新的控煙條例寬限期過後,情況便即時改變了。」

方樂文亦表示,不斷汲取最新的警務知識,是警隊終身學習精神的一部份。

加入警隊差不多十年的方樂文對此深有體會。他說:「考試範圍內的知識,是日常警務工作的重要依據。」

駐守深水區的鄭錦輝,○一年首次參加考試已取得「優異」佳績,於○五年第二次考試亦考獲「優良」成績。他說:「其實經過第一次考試,我已經可以不用再考,但是我仍然發覺在執行職務時有些不大肯定的情況,例如在某些法例的詮釋方面。」

「故此,我決定再次參加考試,鞭策自己,重溫整個考試範圍。以填補自己對警務知識認知不足的地方。」亦因為這個原因,他表示日後還可能再報考。

對於駐守港島機動部隊的凌凱瑛來說,這是她第二次的嘗試。○五年,她首次參加晉升警長檢定考試不及格,但是她並沒有氣餒。相反地,她從失敗中獲得的寶貴經驗,重新部署有關考試的策略及技巧,去年她再參加考試,終於考獲得「優良」成績。她說:「機動部隊的經歷對這次考試有很大的幫助。例如在處理公眾集會和遊行時,我需要知道可行使那些警察權力,以及該權力源自何處。」

她亦指出,警察內聯網上的「考試檢討報告」對溫習是件很有用的工具。方樂文和鄭錦輝對此亦非常贊同。

警察學院學習發展支援中心考評科警司潘增基指出,檢討報告附有考生答對的百分比。這個數字可提醒考生留意若干容易犯錯或概念容易混淆的地方。

他續說,只要仔細閱讀這些報告,便可察覺到考試趨勢的改變。他指出:「所有考試題目的訂定是以警務人員日常的實務為依歸。」

潘增基亦提到「警隊考試委員會」已通過新措施,針對包括手提電話在內的電子資訊裝置。即將頒布的新措施規定由二○○七年開始,在所有警隊的專業考試,考生必須把這些裝置關掉或改成震動模式,並放在考生的坐椅下。考試期間沒有電話的響鈴聲,可以避免考生的思路被打斷而影響他們的表現。潘增基表示,他相信警務人員都具有誠信,不會作弊。考評科會向考生宣傳該新措施。在考生進入試場後,考試開始前,主考官會再次提醒考生有關的新規定。

方樂文認為,這個做法有助於減少遺失、損壞或誤取手提電話的機會。

鄭錦輝亦指出,當震動模式開啟後,未能接聽的電話都會紀錄下來,及後翻查亦非常方便。

潘增基警司強調推行這項新指令的目的,是提高所有警務人員專業考試的水平及認受性。三名警員對此亦非常贊同。

警察學院學習發展支援中心考評科警司潘增基(右二)與二○○六年晉升警長檢定試中的表表者警員方樂民(右一)、鄭錦輝(左一)和凌凱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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